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举行《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及《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3 08:57:49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和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及《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及《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问题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听证时间:2016525

  (二)听证地点: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二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545人,其中:

  1.本州(市)年满18周岁,涉及城市管理的公民10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州(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35人。

  3.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其它人员26名;

  4.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它人员由相关部门推荐,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邀请。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州(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市人民政府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报名信函寄至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邮政地址:香格里拉市金沙路22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87-8232717;报名邮箱:1097828390@qq.com。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最后随机抽取确定名单。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51717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将于2016517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香格里拉市电子政务门户网站、迪庆日报、香格里拉电视台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香格里拉市城市管理条例》(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和维洁  13988775002  陈丽花  18008879993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16511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