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进民主法治 护航全面小康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14 09:41:30

凝聚广泛民意凸显民生情怀

一纸建议

背后是关怀更是责任

“全省120余万留守儿童不能成为被忽视的群体。”在今年初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黄薇霖代表提交了《关于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随后,该建议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交由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代表发出的声音,要落地有声。今年6月,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正式建立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将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同时民政、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也采取积极行动,将建议办理变为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改进。

“作为人大代表,我必须‘为民发言’,反映好社情民意和民生问题,真正帮助老百姓解决困难,不辜负人民的信任。”黄薇霖说。

听民意、诉民情、解民忧,像黄薇霖这样的人大代表们正是这样一笔笔书写着“为民代言”的履职故事,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公民有序参与政治而努力。

强化监督,既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保障。

“云南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旅游模式的问题症结到底在哪”“为何黑旅游车、黑导游屡禁不止”……在今年7月27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一场“热辣”的现场问答考试让多名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直呼“压力山大”。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的一次直观写照。

专题询问始于“问”,但不应止于“答”。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专题询问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整改落实得怎么样,人大必须跟踪问效。

在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深化医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后的一年里,常委会组成人员始终“紧盯”问题,对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并将相关进展定期向社会公布通报。“实践证明,建立健全人大监督跟踪问效反馈机制,能进一步增加人大监督工作的 ‘刚性’。”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进一步明确人大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和程序、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通过一系列制度措施的完善,我省的民主监督正越来越“较真”。

民主协商

吸纳“睿智之言”和“务实之策”

“人民政协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省政协在今年初的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坚持把服务云南改革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

今年以来,省政协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等作为重点协商议题,先后开展了专题调研、座谈协商,形成了一批含金量高的“诤言良策”,有效完善政府相关决策,在我省开启“十三五”建设的进程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更好发挥民主协商的实效,我省近年来还围绕规范政治协商工作、强化民主监督实效、完善参政议政成果采纳落实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从制度上确保政协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加强协调对接,积极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大决策及其执行成效进行监督;不断拓宽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渠道,让委员们更加接地气,更能真实反映民意。

民意在凝聚、民主增活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大步向前。

扎紧制度之笼创建法治政府

今年6月10日,《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这是我省首部为规范政府行为而制定的一部重要省政府规章,标志着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从此,一个重大行政决策的产生必须严格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并且重大行政决策失误将面临终身追责。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高的是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赢得的是公平正义和群众信心。”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宪伟说,过去五年,全省法制部门(机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作用,以改革的思路谋发展,用创新的方法解难题,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今年10月20日,在元谋县法院庄严的法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元谋县白某诉元阳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拉开庭审序幕。和以往不同的是,被告席上坐着的是代表元谋县人民政府出庭应诉的县委常委、副县长窦小军及其委托代理人等。在旁听席上,很多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在座。庭审中,各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窦小军也从被诉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法规等发表了辩论意见。

“随着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民告官’案件越来越多,今后,‘民告官’见‘官’将成为常态。” 据云南省高院发布的“行政审判白皮书”显示,2015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47.97%,同比上升25.34%,上升幅度明显。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号角嘹亮、鼓点激昂的当下,我们欣喜地看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已经成为行政机关工作的基本准则。

过去五年,省政府已先后聘任四任省政府法律顾问,汇聚了省内外知名法学专家、执业律师和政府法制专家。“十二五”期间,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对300余件涉及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协议等事项提出了法律意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论证400余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咨询论证和行政应诉专业代理80余件,为省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去年,我省出台了《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省政府法制办提供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省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精简省级行政审批项目593项;各州(市)政府共精简行政审批项目1854项,各县(市、区)政府累计精简行政审批项目2152项。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居)五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行政审批的网上服务大厅正式开通运行,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正在被越来越多普通群众感知,让越来越多普通群众受益。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经过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张宪伟说。

建设法治云南保障公平正义

11月1日,在官渡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内,法官正在审理一起普通的危险驾驶案件。不同的是,该案由官渡区人民法院院长孙敏担任审判员,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轶迅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这是我省推开司法体制改革之后,官渡区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第一次共同办理案件。

“司改后,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全部划至一线办案队伍中,连院长、庭长也必须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有效促进了‘想办案、敢办案、能办案、办好案’良好氛围的形成。” 傅轶迅说。

我省是全国第二批11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之一。启动司法改革两年多以来,各改革单位抓好人员分类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职业保障改革和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推动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9月,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检察院第三批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举行。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法院、检察院的3752名法官和3027名检察官在各州市考点参加遴选笔试。也标志着在此前的第一批、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基础上,司法体制改革在全省全面推开。

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通过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和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明显。通过司法体制责任制探索,“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责任心明显增强,实现了办案质量好、效率高的双提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是我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检察院,该院自2016年3月1日开始运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来,将检察院原有的19个内设机构归类整合为6个部门,根据不同职能和案件类别,每个业务部门分别组建了数个检察官办案组,由1名检察官以上和若干名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组成,承担司法办案职责,实现了办案组织更加专业化。

据省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我省首批试点的四家基层检察院均对现有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内设机构从原来的14至18个,减少为5到6个,机构数量减少60%以上。

“改革带来了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精简,以及办案过程的适度去行政化。员额制内的检察官作为主任检察官或者独任检察官,带领办案组办理案件,成为独立办案主体,承担办案质量终身责任。机构整合后,原来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将更多地投入司法办案一线,从事司法办案的实际办案力量将大大加强。”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省检察院司改办副主任王玄玮说。

而在法院系统,除全力推进“四项改革”外,还统筹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全面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深化诉讼服务改革,强力推进执行改革,探索行政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改革,积极推进审判专门化改革和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陪审员制度改革。省高院副院长刘宁笙说:“通过司法改革,让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形成,最大限度激发改革内生动力,解放‘审判生产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数读

地方立法

截至2016年9月29日,我省现行有效的法规数量为290件,其中,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219件;批准昆明市的地方性法规69件;批准州市的地方性法规2件。

截至2016年11月,我省自治条例现行有效的有37件;单行条例现行有效的有158件;变通规定现行有效的有6件。

法治政府

“十二五”期间,我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这一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显著成效。

50%以上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省级行政审批项目593项,各州(市)政府共精简行政审批项目1854项,各县(市、区)政府累计精简行政审批项目2152项,审批效率提速50%以上。

6321项

推行权责清单管理,审查并公布了60个省级部门的6321项行政权责,各地各部门权责清单基本编制完毕并向社会公布。

108项

省级部门108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得到清理和规范,在全省各级政府服务大厅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

33件

省政府共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33件,制定省政府规章33件。5年来,省政府交由省法制办对620件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各州(市)政府和省级部门报送的59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完成64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人大常委会的报备工作。

4897项

全省共组织重大决策听证4897项,其中,省政府19项,各州市4823项,省级部门55项。

5663个

依法审查公告了行政执法主体5663个;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16个州(市)人民政府和48个省级部门进行了评议考核。

84.76%

全省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120件、行政应诉案件3906件,其中经过行政复议后应诉1085件,未经复议直接应诉2821件,经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占行政复议机关办结案件总数的15.24%,行政复议案件84.76%实现案结事了。

67500条

2008年率先在全国推进行政问责制,2010年率先探索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全省各行政部门确定重点环节35100个,关键岗位25200个,制定监督防范措施67500条,把对权力的监督真正落到了实处。

第一次

以省政府1号文件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

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首次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并具体实施,通过综合考评检验依法行政成效的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建立并取得成效。

《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被列为“十三五”省级专项发展规划之一,这是云南法治史和发展规划史上的第一次。

司法改革

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检察院通过三次入额法官、检察官遴选考试,除当然入额的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外,共产生员额法官3922人,员额检察官3068人。

法院

今年上半年,第一批改革试点6个法院入额的15名院领导共计办理案件165件,优质审判资源开始回归审判一线,法官人均结案70.85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8件。

2015年5月1日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当场立案率达到95%以上。

在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上全面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2014年开通以来,共有130余万人次上网浏览,其中67506件案件当事人上网查询个案审理和执行进展节点信息近15万次;以短信方式主动向当事人发送案件信息37万余条;公开裁判文书16万余份。

省高院工作报告在省人代会上的赞成率2014年为96.63%,2015年为97.81%,2016年为98.47%,呈逐年上升。

检察院

第一批基层试点检察院在案件办理周期上,审查逮捕环节平均缩短1天、审查起诉环节平均缩短8天,职务犯罪案件初查率较改革前提高12.5%,提请检委会讨论的刑事案件较改革前下降54%。

第一批试点基层检察院的内设机构数量从原来的68个精简为22个,减少了67.6%;机构整合后有56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回归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39.7%。

评论

充分发挥民主与法治的价值

民主与法治是治国理政的核心价值。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社会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如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回顾和深刻认识民主与法治的价值尤其重要,这关系到未来能否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能否激发各族各界干部群众打牢边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无限潜力。

按照习总书记指示精神,云南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围绕实现这一重要目标,再审视云南边疆山区贫穷和多民族文化多元化的特点和区域发展差距大的省情,必然要求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所以,我们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落实依法治国、推进依法治省,充分保障各族人民的民主权利,形成各族各界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的强大动力。

在积极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我省长期坚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加强党的群团工作、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支持国防军队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增强人民群众心理认同感和维护党的执政权威的重要途径和方式。要通过法定的民主程序,为公民自由表达自己的诉求、平等地主张自己的权益搭建平台,疏通渠道。尤其在立法、决策、执行、管理、监督等方面,更多地采取沟通、交流、协商、合作等方式,不断完善各个社会群体之间的平等对话和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良性互动机制,确保各族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在深入推进法治云南建设方面,全省上下已经充分认识到依法治省、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是强力推动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我省全面推进改革、推动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使崇法向善、循法而为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坚持科学立法强化为民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坚定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坚定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理顺司法权与司法事务权、监督权的关系,确保规范执法、公正司法。

坚定不移高扬民主与法治这面旗帜,广集民智、汇聚力量,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将注入更加旺盛的生命力。(云南网)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