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注重实效——香格里拉市各部门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29 09:35:49

  香格里拉网 (记者 和泰君 和贵斌)  自“三村七进一行动”工程“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开展以来,香格里拉各部门积极动员部署,精心制定方案,确保“法律知识七进”取得实效。

市工信局:“法律进企业”

  重点宣传宪法、现代企业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纠纷处理程序;组织全市14家规模以上企业及3家拟升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重点工业企业、能源、升规达规统计培训会及法律知识宣讲会。以全市“法律七进”为载体,以“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主题,深入昆钢鸿达水泥厂等重点工业企业宣讲宪法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发放一批法律宣传读本和宣传资料。多次深入扶贫挂钩联系点走访,深入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当地民营、小微企业负责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市司法局:“法律进机关”

  积极开展“三八”维权周法制教育宣传,发放普法宣传历书、法律知识小读本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配合市人大随机检查各乡镇贯彻实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情况,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制定下发《香格里拉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等,加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双普法”机制落实力度。到洛吉乡开展“依法治乡”专题培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题调研,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积极开展禁毒防艾各项工作。配合市移民局开展“三下乡”送法进库区、移民区,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2000份、水利水电移民相关知识宣传单2000份、普法环保袋800余个、法制宣传围裙600余个,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市民政局:“法律进社区”

  在辖区人流密集区域设置宣传点,悬挂标语、竖立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收养法》等法律常识手册和宣传资料。在社区设置固定式民政宣传栏(牌)、公示栏等,重点宣传《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收养法》等法律知识。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之际,到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应急常识进校园,向师生发放防灾减灾宣传单5000份。 

市教育局:“法律进校园”

  及时成立“法律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结合香格里拉市教育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经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校,安排工作任务;制订《香格里拉教育局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要求学校将法制教育融入日常学习内容,增强普法意义的认识;利用班团会在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和宣传。学校制作法制宣传专栏,营造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舆论氛围。要求学校以师生为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把学校“法律进校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校(园)长考核。组建学生普法志愿队伍,深入村组,宣传法律知识。搭建警民联系平台,定期、不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在全校大会上作“法律知识”和“中学生如何防盗防骗、维护自身安全”等报告。以依法治教为重点,结合教育教学发展实际,依法制定和修订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民主决策、政务公开,做到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保证教职工的知情监督权。 

市人社局:“法律进单位”

  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主动聘请法律顾问,向前来上访及咨询业务的群众解释说明相关法律;认真推进法律进单位,聘请市委党校、市司法局、乡政府工作人员等宣讲防艾、感恩、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等,聘请市畜牧兽医局、卫计局等单位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加强局内部法制宣传设施建设,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普及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大力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 

市委统战部:“法律进寺庙”

  制定“送法进寺”工作方案,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多次驻守重点寺院,深入各乡镇了解驻寺工作开展情况,慰问僧众和驻寺干部。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四个驻寺小组以宗教活动点和康参为“点”、以各大寺院为“线”、以全市范围为“面”,点线面充分结合,整体宣传推进,用简单通俗的藏话向僧众传达相关会议精神、讲解《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宗教政策和地方管理条例。注重广泛宣传与狠抓重点相结合,学习与现实事例相结合,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抓好松赞林寺民管会换届选举前期调研、完善学经班体系调研;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寺院环境提升改善行动成果;抓好“平安寺院”建设制度化、长效化;抓好和谐寺庙评比,使和谐理念深入人心,使和谐寺院建设成果更好地惠及更多的僧众。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提高教职人员自我管理、自我修正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寺院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促进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