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将推进“小金库”清理整治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7 09:27:50

4月15日后被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负责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永基卓玛) 4月14日,我州召开进一步推进“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 传达州委书记顾琨,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齐建新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持之以恒整治“小金库”问题,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小金库”问题的危害性,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不能仅仅是做表面工作,满足于发文件、开会,应付了事,必须较真碰硬,树立彻底清理、不留死角的思想观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抓好清理整治工作;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领导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把清理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

据悉,从今年4月10日起,我州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清理整治分自查自纠(4月10日-4月18日)、监督检查(4月18日-5月12日)、整改落实(5月12日-5月23日)三个阶段进行。凡是设有“小金库”的单位,在4月15日以前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再办理缴款手续的,均视为自查自纠。在4月15日后,凡被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州政府相关纪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从重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王天喜出席会议并讲话。州纪委常委,州委巡视联络办主要负责人,州委办、州政府办、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审计局、州国资委、州交通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卫计委、州文体广新局、州住建局、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交警支队负责同志,各县市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开发区纪委书记,州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副书记、监察分局长,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李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