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缺医少药”到“病有所医”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1 09:14:11

——迪庆州卫生事业六十年发展回眸

村里建起了农家卫生室,头疼脑热时家门口就能得到医治;医疗保健工作者定期到村里为群众测血压、打B超,农民自己有了健康档案;看病就医有新农合保障……如今,迪庆老百姓看病就医状况已发生根本性变化,广大群众从卫生事业发展中获得的实惠越来越多。

建州年来,我州以农村卫生、预防保健、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为重点,狠抓基础设施建设,突出重点疾病防治,深化卫生改革,加强人才培养,看病就医条件不断改善,医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卫生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各族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新农合保障作用日益显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广泛“布点”,医院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医改步伐铿锵有力。

从“缺医少药”到“病有所医”

新中国成立前,我州境内广大群众缺医少药,各种疫病流行猖獗,霍乱、天花及伤寒等急性传染病连年不断。1950年5月,迪庆全境解放。党和人民政府首先考虑的是建立和发展关系到各族人民身体健康的医疗卫生事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迪庆部队的积极配合下,组织医务人员为群众防疫治病、宣传爱国卫生知识。1952年三县人民政府建立卫生科行使卫生行政管理职权。

建州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重视下,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州卫生计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迪庆高原各族群众看病就医条件进一步改善,从“缺医少药”到“病有所医”。60年来,全州卫生工作以完善机制体制、改善设施条件、强化质量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为着力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实践,各项卫生工作持续快速发展。

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呈现持续增长

1957年,迪庆境内仅有公立卫生院3所。到上世纪90年代初,全州共有卫生行政管理机构4个,卫生管理干部45人,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到60所,在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增加到730人。防疫机构从无到有,全州已有4个卫生防疫站,2个皮肤病防疫站,卫生防疫专业人员79人。妇幼保健机构4个,工作人员39人。1978年开始组建药政药检机构。至90年代,我州医疗卫生事业进入蓬勃发展的时期。

截至“十二五”末,全州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82个。其中,县级及以上医院4个,6家民营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机构27个,其中,15个计生站、1个药具站、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个妇幼保健院、4个卫生监督所。采血机构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44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卫生院29个、村卫生室164个,个体诊所医务室48个。全州共有卫生工作人员2473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40人、管理人员67人、工勤人员178人、乡村医生288人、其他技术人员100人。建有农家卫生室495个,农家卫生员495名。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59人。有开放床位1288张(90年代初693张)。其中医院851张、基层卫生机构406张、保健机构31张,平均每千人有开放床位3.21张(90年代初2.19张)。

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持续提升

截至“十二五”末,全州4个县以上医疗机构通过等级医院评审,建设4个省级重点专科,实现远程医疗县县通。建立名老藏医工作室,巩固国家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州、县级医院配备CT、DR、彩色B超、腹腔镜、输尿管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能开展腔镜胆囊切除术、子宫肌瘤切除术等各种微创手术。独立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尿毒症血液透析等工作,明显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和降低转诊率。发展建设6个民营医院,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公立医院,有力促进多元化办医格局。规范血液采供,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严防联控,公共卫生、卫生应急、疾病防控、食品安全等工作不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得到规范化管理;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04810份,其中,电子建档率达72.44%。农村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8.92%,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从“十一五”末的230.30/10万、23‰分别下降到“十二五”末的80/10万和17.72‰。

卫生应急能力得到提升,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8·28”“8·31”地震、两次H5N6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卫生应急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实验室诊断、综合应急防控工作得到国家和省疾控中心充分肯定。疾病防控能力不断提高,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各项工作得到巩固提高,疫苗冷链运转、采购工作规范,继续巩固无脊灰态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8%以上。艾滋病防控有力,经过3轮防艾人民战争,艾滋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强;积极防控麻疹、肺结核工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及消除疟疾行动按计划推进。组织实施第三轮艾滋病人民战争,全面完成艾滋病防治任务,防治工作实现“两降一升”。

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显著。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卫生村镇工作,城市环境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香格里拉市获得云南省甲级卫生县城称号。圆满完成梅里雪山文化年、全省民运会等大型活动的卫生应急和医疗保障任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工作,完成省级下达工作任务,确保食品安全。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工作,下放行政职权5项。创新卫生监管执法手段,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放射卫生等专项整治和检查,严厉打击卫生计生领域违法行为。实现全州人口均衡稳步发展。积极应对机构改革、生育政策调整、潜在生育高峰等因素叠加的影响,竭力稳定计划生育大局。认真落实国家“三项制度”和“奖优免补”政策。深化流动人口计生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深入推进,免费避孕药具公益性服务不断加强。

民族医药事业稳步发展

在党委、政府的重视下,一些学有所长的藏医积极献方在各级医院开设门诊并带徒为群众治病,藏医药得到迅速发展。在党的“面向工农宾”“团结中西医”政策的感召下,中医人员发扬“一把草”“一根针”精神,坚持在基层为各种族人民服务。在各县人民医院,他们积极配合西医,对一些急、慢性疾病的防治取得满意效果。

截至目前,全州96%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藏药研发生产能力得到提升,州藏医院能生产142个院内藏药制剂,“藏族医药”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藏医药(藏医骨伤疗法)”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藏医药服务能力不断得到提升,高原各族群众得到民族医药优质服务。

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新农合资金水平和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新农合筹资额从2010年底的140元提高到2016年的540元(中央财政补助300元,省级财政补助120元,农民个人人均缴费120元,其中70元由县市民政代缴、农民自筹50元);筹资总人数274358人,参合率99.75%,基本实现全覆盖。报销补偿比例逐年提高,乡镇卫生院住院可报销9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可报销80%,州级定点医疗机构可报销70%,州外定点医疗机构可报销50%医药费用,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5万元。

2015年开始建立州级统筹的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人均筹资20元,对因重大疾病个人承担医药费用较大的患者,实施第二次报销,最高支付限额达15万元。加强资金安运行。州级每年对县级开展两次工作督导,县级对乡级开展4次督导,乡级每月审核公示一次新农合资金报销补偿情况,层层监督,全州新农合资金年使用率为85%左右,保障新农合资金的安全运行。通过新农合政策及大病补偿政策的实施,极大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有力缓解农牧民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

 

责任编辑: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