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研究审议了州委八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报告、讲话稿及《深入推进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州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州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相关事宜及会议材料,《迪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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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迪庆州委召开八届37次常委会议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6 09:35:56

顾琨主持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杨勇) 12月24日下午,中共迪庆州委召开八届37次常委会议。州委书记顾琨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中共云南省委印发〈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关于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具体规定〉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通知》。

会议研究审议了州委八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报告、讲话稿及《深入推进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州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州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相关事宜及会议材料,《迪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等相关事项。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确立了全党全国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迪庆藏区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州委领导班子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到知行合一,以实际工作和行动切实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

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继续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对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结合迪庆工作实际,我州要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出台后,州委班子要带头贯彻执行好,从出行、调研、规范新闻报道等每一件小事做起,进一步转变全州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确保党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更好地推动迪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建立起我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制度。要理清全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每年州委要定期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述职。州人大、州政协要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相关部门监督力度,确保实现对我州自然资源的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环保督查组要求,对照我州环保工作中存在问题逐一整改。各责任部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人、整改对象要按照整改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今后,州“两办”要每年定期开展督查,州内媒体要对相关工作情况加强报道,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共同营造迪庆全社会关心重视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全州上下共同努力,以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坚决打赢迪庆的环境保护攻坚战,切实守护好迪庆的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李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