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中共迪庆州委藏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经幡悬挂规范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眼解决因信教群众随意悬挂经幡造成火灾隐患、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交通安全及引发争议纠纷等问题,全面部署经幡悬挂规范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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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迪庆州委藏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加强经幡悬挂规范清理工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5 10:56:38

5月22日,中共迪庆州委藏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经幡悬挂规范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眼解决因信教群众随意悬挂经幡造成火灾隐患、破坏生态环境、影响交通安全及引发争议纠纷等问题,全面部署经幡悬挂规范清理工作。

《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信教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乱挂乱搭经幡的问题日益严重,经幡或类似印刷物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内容复杂,公共区域乱挂乱搭经幡行为严重影响我州生态环境,造成森林火灾、道路交通安全等隐患,破坏我州城乡总体形象风貌。近年来出现的一些非传统、让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引发争议或矛盾的经幡对我州社会稳定造成严重隐患,引起信教群众的强烈不满。经统战、民宗、佛协等部门深入信教群众调研,并同宗教界人士座谈研究,依据宗教界人士建议,决定采取清理整治、规范悬挂、统一内容的方式,有效解决因经幡随意悬挂引发的各类问题隐患。在经幡悬挂内容上规范到“隆达(达处)”“江参崩尖”“隆吉(十二生肖)”三种传统经幡上来。

 

《通知》明确,加强经幡悬挂规范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5月23日至6月1日重点加强教育引导,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各县市要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实际、积极稳妥”的原则,采取召集会议、发放资料的方式,讲明开展经幡悬挂规范清理工作的重要性。6月2日至6月17日集中开展整治,妥善化解矛盾隐患。要求各县市、各乡镇要对通讯线杆、输电杆塔、公路桥梁、河道扶栏、道路两端、旅游景区、神山神湖、煨桑点等公共区域乱挂乱搭经幡进行集中清理,并统一规范悬挂区域,清理后的经幡按传统习俗就近就地进行焚烧处理,不得随意处置。统战、民宗、公安、旅游、文化、工商、税务、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辖区内销售的超出指定允许悬挂种类的经幡或类似印刷物进行清理,对各销售点现库存的规定种类外的经幡统一进行收缴,并按照不高于成本价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6月18日至6月28日进入巩固工作成果,规范宗教行为阶段。由各县市委牵头,对宗教活动场所、村落等统一划定悬挂经幡区域,明确在规定区域外一律不得悬挂经幡;文化、工商等部门要与辖区所有经幡或宗教物品销售点签订责任书,明确禁止各销售点销售超出规定种类以外的所有其他经幡。若违反规定销售经幡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通知》强调,州委统战部、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要组成督查组,加强对经幡悬挂规范清理整治工作的督查。在开展宗教领域矛盾隐患和其他相关问题清理整治规范工作中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阻碍清理整治工作的,无论是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和工作人员,还是其他任何人员,要视其情节,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李毅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