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场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的“大考”,正在全国36个“水系”发达的重点城市展开。 资料图:数十名工人在河道中将淤泥装进编织袋后运上岸。 2015年,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明确要求:2017年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3年过去,那些被要求在2017年年底交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答卷的城市究竟成绩如何?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就此开展专项督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跟随首批第十督查组来到湖北武汉、随州进行采访,对两地黑臭水体的整治情况进行调查。 两部门督查显示,上述两地建成区内,多数水体已基本消除黑臭,群众反响良好。不过,督查也验出了问题:部分上报“已完工”的水体,整治效果并未达到要求,有的“黑臭现象没有消除”,需重新列入名单继续整治。 部分上报“已完工” 实际整治没完成 根据行动方案,此次督查重点看4个方面: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是否落实。督查组不仅检查河面是否存在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是否有垃圾,感官上是否消除黑臭,同时还要进行水质监测。 在第十督查组负责的武汉市,列入整治名录的黑臭水体有19个。该市上报称,截至2017年12月底,19个水体整治“已基本消除黑臭”。随州市的7个黑臭水体中,列入本轮督查的有4个。据上报称,截至2018年4月底,4个均“已基本消除黑臭”。 督查组连续半个月对这些水体逐一走访、现场取样检测、综合分析研判,结果发现,情况并不完全和上报的一致。 “两地列入督查的总共23个黑臭水体中,绝大部分整治完成,但仍有部分水体没有消除黑臭现象。”第十督查组技术组长说。 巡司河(洪山段)与黄孝河明渠,系武汉市上报“已完工”、实际仍未消除黑臭的两条水体。 巡司河位于武汉城区南端,跨三区,终汇长江。2016年11月,该市水务局对该河制定了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其中洪山区段包括污水收集、泵站建设及截污工程等,投资额9500万元。 5月19日,记者随督查组来到该河南湖路附近,只见河岸打围,河道边,4台挖掘机正在挖掘淤泥。水体呈灰黑色,走近传来酸臭味,水面不时向外上翻黑色泥点。 督查组整体检查显示,巡司河(洪山段)中上游水质监测结果均属重度黑臭程度,河面存在两处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有1处垃圾,存在3个违法排污口,同时,有雨水口晴天有污水排出。 该河段还存在“底泥未安全处置”问题,有两处清淤底泥系无组织堆放于河道两边。此外,马湖路段、狮子山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没有完成。 黄孝河明渠位于武汉江岸区,黑臭段长5.4 公里。记者随督查组看到,上游约40米由钢板闸截流部分污水,截流的污水呈重度黑臭。监测结果显示,全河段5个监测点位中的4个仍属黑臭状态,上游至中游河面,存在多处面积大于5平方米的漂浮物,大部分为漂浮的上翻底泥,这些底泥顺河而下,散发出阵阵臭味。 同时,河岸存在多处垃圾。有的长达500米,系混杂着生活垃圾的建筑泥渣,“有机质含量高,存在随雨水进入河道的风险。”督查组介绍,“这属于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不健全、不落实”。 在随州,4个被督查水体中,3个已基本消除黑臭。1个水体——南郊1号渠系——上报“已完工”、但实际整治效果没达到要求,需重新列入名单继续整治。 南郊1号渠黑臭段长950米。记者随督查组沿河看到,该渠按照方案整治完成的600余米河段之外,还有一段长300余米的水体,呈暗黑色。经检测,水体氨氮超标,属重度黑臭,系“没开展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