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4倍罚款!维西县重拳打击违规调运生猪行为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7 15:39:28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张燕 通讯员 王思博)日前,维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子某某违法违规调运的生猪,在采取隔离并进行非洲猪瘟抽样检测后,检测结果呈疑似非洲猪瘟阳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对两头隔离生猪作无害化处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子某某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9100元)的四倍罚款,罚款金额达36400元。

据了解,当事人子某某已从事生猪经营行业7年,并于今年6月22日已在维西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签订生猪调运承诺书。子某某在已知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对维登乡进行禁止调运生猪的情况下,于9月16日晚将两头生猪从维登乡运至中路乡佳禾村屠宰点,且两头生猪均未经检疫。9月17日,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反映维登乡有一车生猪偷运至中路乡,执法人员当即展开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对子某某及证人进行询问,并对涉案生猪进行登记保存。日前,对涉案生猪采样送检检测结果呈疑似非洲猪瘟阳性。

子某某出售生猪未申报检疫,将生猪从维登乡运至中路乡未附检疫证明,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禁止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之规定”在登记保存期间,对涉案生猪采样送检,检测结果呈疑似非洲猪瘟阳性,达不到补检条件,无法采取补救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近期,维西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多次深入辖区各生猪养殖场、屠宰场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生猪养殖场和屠宰场的消毒设施配备、养殖档案,抽检情况等进行检查,并督促屠宰场加强生猪的进出场监管,严禁无证、无耳标生猪进场,无“两章两证”出场。同时,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经营生猪的行为。

维西县农业农村局提示广大人民群众:违规调运未经检疫生猪属于违法行为,存在重大动物疾病传播风险,想要在市场上进行肉产品销售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上市。


责任编辑:王瑄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