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月10日迪庆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至21日在香格里拉市城区召开,2月17日报到。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迪庆藏族自治州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书面),批准迪庆藏族自治州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州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8.选举迪庆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 9.选举迪庆州监察委员会主任; 10.选举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11.选举迪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2.通过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