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AB两类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驾驶人的公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18 14:54: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进行学习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另: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达到9分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点击学习教育业务中的驾驶人审验模块,通过网络教育的方式进行审验;超过9分未满12分的参加网络学的同时还需要到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的警示教育中心学习审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另:驾驶人在所在地医院进行驾驶证换证体检后可通过“交管12123”APP,点击驾驶证业务中的驾驶人补换领模块,在线办理期满换证业务。

现将全州AB两类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驾驶人公告如下,请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