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等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31 16:34:32


为规范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生态,坚决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等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迪庆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迪庆州公安局、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通知,现就依法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发布联合通告如下:

一、打击利用网络造谣传谣的行为

坚决打击编造、传播涉藏谣言的行为;坚决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事件的行为;坚决打击旧闻旧事冷饭热炒的行为;坚决打击嫁接拼凑、移花接木制造虚假消息的行为;坚决打击杜撰老一辈革命家诗词、事迹或者言论的行为。

二、打击利用网络炮制有害信息的行为

坚决打击搭蹭公共政策、宏观经济形势、重大灾难事故、社会热点事件等话题,断章取义歪曲解读、颠倒是非抹黑攻击、渲染悲情煽动对立,制造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干扰经济社会发展有害信息的行为。

三、打击利用网络恶意炒作的行为

坚决打击明知或应知为谣言、虚假消息、有害信息仍肆意传播的行为;坚决打击在谣言、虚假消息已被澄清,有害信息已被查实的情况下,仍散播谣言、虚假消息、有害信息的行为。

四、打击网络黑公关行为

坚决打击以在网上发布负面信息为由,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坚决打击网站平台及相关工作人员收受财物,为企业或个人删除负面信息的行为;坚决打击商家编造关于竞争对手的负面信息或误导性信息,从而损害其他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打击组织网络水军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

坚决打击组织网络水军传播不良信息、制造虚假数据、开展恶性竞争、攻击诋毁他人的行为。

六、打击借网暴事件恶意营销炒作行为

坚决打击借网暴事件蹭炒热度、推广引流、故意带偏节奏或者跨平台搬运拼接虚假信息等恶意营销炒作的行为。

七、打击“自媒体”蹭炒热点吸粉引流行为

坚决打击“自媒体”通过不当评议、胡乱解读、片面曲解公共政策及社会热点事件获取热度的行为;坚决打击“自媒体”打着探访、追踪、帮扶、救助等旗号,在灾难或事故现场开设直播、拍摄视频、消费灾难、借势引流的行为。坚决打击在重大案事件发生后,以恶意揣测、散播阴谋论、关联集纳等方式挑动公众情绪、制造次生舆情的行为;坚决打击打造违背公序良俗的“励志网红”、低俗恶俗等人设,哗众取宠收割流量的行为;坚决打击通过哄骗、利诱等手段为老年人、残障人士、未成年人通过卖惨、恶搞、虐待等违法失德方式摆拍视频、开设直播,从而骗取网民点赞、打赏、捐赠的行为。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迪庆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迪庆州公安局、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追究存在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我们呼吁广大网民要提高警惕,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积极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

八、举报方式

迪庆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举报电话:0887-8233428

举报邮箱:dqwxb12377@163.com

迪庆州公安局:

举报电话:0887-8652320,蒋警官:13988712717

举报公众号:迪庆网警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0887-12315

责任编辑:卓玛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