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网约出租车”或在5月初首批上线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7 11: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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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丽江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获悉,让热衷于“网约车”经营并期盼已久的《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己依法完成公开听证等“五大程序”并正向省级相关部门报送备案中。如进展顺利,预计该管理办法或将在今年4月底到5月初,丽江第一批“网约出租车”有望参照当地出台的管理办法正式上线运营,告别“网约车”无证营运的“过度期”矛盾。

目前,即将出台的《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正在上报审核备案中。据丽江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2016年11月17日初步统计数据显示,丽江市目前在“滴滴出行”平台公司注册激活的有16719名驾驶员,实际活跃数量2556人,符合《暂行办法》设定的车辆准入内容的有1871辆,占活跃数量的73.2%。(其中,相关部门不否认可能还会存在服务车辆线上线下不一致的问题)。

对此,当地主管部门介绍,《暂行办法》如审核通过,在对于2016年11月1日前已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服务的网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符合规定条件的,《暂行办法》设定了宽进宽出的过渡性制度安排:2016年11月1日前已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服务,符合《暂行办法》其他相应条件的,可以向市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经营服务的车辆在初次登记未满3年,行驶里程在3万公里以内的可以申请注册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约出租车在运营里程不超过30公里,注册未满5年的,在本人需要的情况下可以转注册成非营运车辆。

丽江市拟出台的《暂行办法》第三章“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中指出: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应是在本市登记注册的车辆;7座及以下乘用车。7座车辆裸车价在15万元以上;5座车辆裸车价在10万元以上;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网约出租客运;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内置监控(带同步音频)、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有明显规范的服务标识,但不得按照巡游车的顶灯、载客灯等标识。车辆初次登记年限未满3年或行驶里程在3万公里以内,符合第十一条规定并符合审验标准的,可申请注册成网约出租汽车。

网约车行驶里程满60万公里或运营年限满8年强制报废。网约车运营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使用年限未满5年的,本人确需退出网约车经营的可转注册成非营运车辆。网约车的保险标准按照巡游出租车标准执行,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10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不低于100万元。 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车辆所有者和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结合城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市场需求,按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车,并发放有效期3年的《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云南网 记者 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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