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办理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情况通报(五)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01 10:02:16

 (记者  施学群) 截至7月20日20:00,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共接到群众环境信访举报投诉27件,其中:香格里拉市22件,维西县5件。根据各县(市)政府反馈,已办结9件,其余均在调查核实中。有关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督转第08号)受理编号LD20170713001:群众举报“近1-2年来,香格里拉中学围墙外,面向石卡雪山,靠近依拉草原的地方,每隔几天就有垃圾焚烧现象,焚烧产生的烟气影响附近居民及在校师生健康。”

现场检查

经该市政府调查核实后反馈: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已办结。

核查整改情况:7月18日,市环综办、建塘镇综合执法中队赴现场核查。经核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该中学背后有一建筑垃圾中转站,该市城区建筑垃圾均由立平拆迁公司承运,并在该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理;在处理中对部分建筑废材进行了焚烧。

现场检查

核查组现场下达了整改意见,并让该片区负责人签订了保证书,要求不准将垃圾进行焚烧。

 

(督转第08号)受理编号LD20170713003:群众举报“五境乡泽通村通古小组群众来电反映,因尼塔二级路5标段修建产生的扬尘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产生活”。

经该市政府调查核实后反馈:举报内容属实,已办结。

整改现场

核查整改情况:7月16日,市交通局牵头,市环保局、尼塔路建设指挥部、五境乡人民政府组成工作组赴现场核查。经核查,省道S226线香格里拉尼西至维西塔城二级公路是云南省重要的交通干线和旅游线路,项目起点于该市尼西乡原香维线与G214线交叉口,途经江东、泽通仓觉等村庄,止于塔城镇并与S303线(维德二级公路)相接,全长91.235公里。该省道于2016年7月施工,大部分路段全开挖建设。由于气温高,洒水车洒水后水分蒸发快,加之通车时段及工程车流量大,造成扬尘,影响公路沿线群众生产生活。

整改现场

工作组已责成施工方立即做好相关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安全文明施工;二是增加洒水车辆及洒水频率(特别是过村路段),对过境车辆进行减速警示,降低扬尘影响;三是增加施工人员,尽量缩短工期。

整改现场

 

(督转第08号)受理编号LD20170713002:群众举报“香格里拉市城区往德钦方向3公里左右,在214国道右边,平立砂石厂附近,有一块2-3亩土地被围墙围住,用来堆放各种废铁废旧机器等废品,造成了生态破坏,影响了草原美景”。

经该市政府调查核实后反馈:举报内容部分属实,正在办理中。

现场

核查情况:7月15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国土局、林业局、建塘镇政府组成工作组赴现场核查。经核查,该投诉范围位于国道214线2041公里桩东面,土地面积为42.19亩,围墙内堆放废铁废旧机器等废品,对草原环境造成影响。

2011年5月,建塘镇解放村归保村民小组将此地出让该市平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签订了《土地买卖协议》、《集体土(荒)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该转办件正在按程序调查处理中。

 

(督转第07号)受理编号LD20170713004:群众举报“维西县拖枝村至永春河汇入澜沧江处,永春河沿线近30公里的采砂场对河道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举报人听说维西县相关部门对永春河沿线采石采砂场进行清理整顿,但迟迟未见动静,现目前这些采石采砂场仍然在经营”。

经该县政府调查核实后反馈: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已办结。

现场检查

基本情况:一是该县自2011年10月起对境内所有采砂场不再进行年检及办理新证,自2012年起至今,县水务局对各河段采砂场(点)多次下达过停止采砂行为通知,但采砂行为屡禁不止。二是该县已制定《维西县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待完善后报请县委审议并依法实施。三是该县近年来加大了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对河道采砂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认识。四是由于市政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及精准扶贫等建设项目实施,加大了砂源需求量的问题客观存在;五是河道采砂治理工作存在人员不足,各职能部门间联动不够,执法力度偏软的现象。

现场检查

整改方向:目前,该县河道采砂治理工作存在涉及面广,利益冲突明显,历史遗留问题多等问题;整治工作需要按计划、分步骤进行,难以立竿见影。按照《维西县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维西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该县政府职能部门将对河道非法采砂进行专项清理整治,采取依法关停、拆除采砂设备、行政处罚等整改措施,多方式多渠道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顶风违纪的现象及拒不整改的采砂企业及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走访宣传

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州为期半个月的环保督察工作已经结束,在督察组督察期间所设立的环境问题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及邮箱均已停用。今后,凡涉及我州辖区的环境问题举报投诉,请拨打环保举报投诉热线12369,或辖区环境保护局办公电话。督察期间信访投诉问题的办理结果,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通过州级主流媒体或政府网站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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