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引领新时代迪庆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郭珊杉
法治兴则民族兴,团结强则国运强。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这部新时代民族工作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纲领性法律,对于迪庆各族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守护边疆稳固、共赴复兴征程,具有重大的意义。
迪庆是藏、傈僳、纳西、汉等26个民族共同生活的家园,民族团结是雪域高原最鲜明的底色、最宝贵的财富。多年来,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书写了“雪域高原石榴红,同心绘就团结景”的动人篇章。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施行,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让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行稳致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领会立法初心,筑牢民族团结法治根基
立法循大道,固本谋长远。这部法律的诞生,扎根于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伟大实践,顺应时代大势、契合发展所需、顺应民心所盼,有着深厚的思想根基、实践根基与历史根基,是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民族工作新形势新挑战,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实现重大飞跃,形成了系统完备、内涵深邃的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理论,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民族工作领域的指导地位,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民族工作主线固化为法定准则,把“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纳入法律规范,让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各族人民意愿高度统一,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标定了正确政治方向、筑牢了思想政治根基。
这是应对风险挑战、护航民族复兴的战略抉择。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阶段,世界百年未有之变局加速演进,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交织叠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任务艰巨繁重。这部法律立足治国安邦大局,既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势力,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干涉破坏,牢牢守住国家安全底线,又聚焦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发展,以法治保障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凝聚各族民心。既筑牢防范风险的法治屏障,又凝聚团结奋进的磅礴合力,是守护国家长治久安、护航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之策、治本之策。
我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多年来,我们党探索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独具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积累了一系列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这部法律系统总结了新时代民族工作实践成果,将民族平等团结、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成熟经验制度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彰显了中国特色民族事务治理的制度优势,让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行稳致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对于迪庆而言,这部法律既是守护边疆稳固的“法治屏障”,也是推动共同富裕的“行动纲领”。当前,迪庆正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全力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该法律的施行,将为我们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推动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改善民生福祉、巩固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全方位的法治支撑。
吃透核心要义,锚定民族团结法治航向
一是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通篇贯穿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这与迪庆始终坚持“拥护核心·心向北京”的政治底色高度契合,也是我们做好一切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唯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确保迪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偏航、不停步。
二是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工作主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立法核心,这正是迪庆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州通过“三江腹地石榴红”宣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各族青少年交流研学等多种形式,让“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未来,我们要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指引,持续深化爱国主义、历史观、法治观教育,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全方位嵌入,让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根植雪域大地。
三是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这一初心使命。发展是巩固民族团结的物质根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坚守“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这与迪庆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高度契合。近年来,迪庆人均生产总值位居全省第4位,文旅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能源等产业蓬勃发展,民生福祉持续改善,15年免费教育实现全覆盖,州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甲医院”,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各民族的同心奋斗。《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将进一步以法治力量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红利、共守团结家园。
四是牢牢把握严守法治底线、维护团结大局这一刚性约束。法律既明确了各方履职尽责的义务,也划定了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针对违法行为,明确了严苛的法律责任。迪庆作为边疆地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责任重大,我们要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标尺,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势力,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干涉破坏,守护好雪域高原的和谐稳定。
践行法治使命,凝聚民族团结奋进合力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治的力量在于践行。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要主动扛起法治责任、践行使命担当,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顺利施行做好充分准备。
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尊法学法的先行者、依法履职的实干家。要带头深学细悟法律条文,结合迪庆“13344”基层治理工作思路,以法治思维谋划民族工作、化解矛盾风险、推动团结共建,当好民族团结的守护者、推动者、践行者。要深入基层、走进群众,用接地气的“家常话”解读法律精神,把理论政策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的具体内容,让法治精神真正走进千家万户、融入日常生活。
全社会要广泛参与,做实普法宣传、厚植团结情怀。要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为契机,常态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依托各类宣传载体、文化活动、基层阵地,讲透法治精神、讲好迪庆团结故事。要结合藏历新年、“二月八”等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让各族群众在欢声笑语中学习法律知识、凝聚团结共识,自觉主动维护民族团结、恪守法律义务。
全领域对标落地,夯实共同体建设坚实根基。要坚持法治引领、实干为要,深化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基层共建,推动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要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迪庆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通过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带动各族群众增收致富,以高质量发展夯实民族团结根基,以共同富裕凝聚奋进合力。
人心齐则泰山移,法治立则基业固。迪庆的团结,是雪域高原最美的风景;迪庆的奋进,是中华民族复兴征程上的生动实践。《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将开启新时代迪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的全新篇章。让我们守望相助、砥砺前行,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以雪域民族团结之坚,护边疆稳固之安,促高质量发展之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迪庆力量!
(作者单位系维西县委党校)
责任编辑:鲁茸只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