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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迪庆州林业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10月12日至11月10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全面巡察。2018年2月7日巡察组向迪庆州林业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执行林业政策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详细制定了中共迪庆州林业局党委2018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大了集体研究学习林业改革方针政策力度。

2.2017年底完成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迪庆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对德钦县、维西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全州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了各项改革工作任务。

3.2017年起我局进一步加大对巩固退耕还林工作的监管力度,专门成立了造林绿化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二次抽调相关技术人员深入造林地块进行实地检查。2018年上半年我局在每个县抽取了2个退耕还林实施地块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效的监管力度。

(二)关于“令行禁止做得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巡察工作结束后,我局再次对近十年来的财经事项进行了逐条梳理,进一步规范健全了各项台账资料。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宜,并做好备案及档案管理工作。

(三)关于“执行政治规矩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通过认真研究后我局详细制定了中共迪庆州林业局党委2018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内相关规定纳入学习范围,进一步加大学习力度。

2.经查缺补漏后及时制定和完善了迪庆州林业局议事规则,杜绝在以后工作中出现执行政治规矩不严格的问题。

(四)关于“大额资金及专款分配安排、项目安排及实施、大额采购等不规范。” 的整改情况

针对此类情况,我局及时成立了采购领导小组,今后将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开展采购工作,严格按照《迪庆州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财政规定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五)关于“部分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 的整改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更加注重在建项目的监管工作,在项目建设前、中、后期认真开展基地检查、技术培训等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组织项目州级验收,申请省级核查,完成绩效评价并形成报告,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后续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备案建档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局党委的三个基层党支部都未设党小组,‘三会一课’制度落不到实处。”的整改情况

各支部已于2017年10月全部成立了党小组,并拟定了学习计划,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二)关于“党员身份意识不强,未落实党费日,部分党员的党费按年收,缴纳党费党员签名出现打‘√’现象。”的整改情况

自2018年开始,我局将按照新拟定的党委学习制度,认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全体党员坚持佩戴党徽,亮明党员身份;积极自觉按时缴纳党费。

(三)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退休党员没有转出党组织关系,但长期没有参加支部组织活动。”的整改情况

各支部全面清理整顿了党组织关系,要求所有退休和离岗退养党员将组织关系转走,因特殊原因确需保留党组织关系的必须按时参加党支部活动,违反党章相关规定的按相关程序处理。

(四)关于“吸纳新党员手续不够规范,呈报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各支部加强了对机关党务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进一步规范了吸纳新党员相关手续,确保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申报制度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五)关于“党支部理论学习缺乏活力,学习方法单一。”的整改情况

各支部制定了2018年学习计划,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充实学习内容,以此助推学习实效,全面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担当不够。”的整改情况

将主要领导讲党课的具体计划纳入到了各党支部学习计划之中;2017年起我局按照纪委、组织部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述职述廉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不到位,责任制传导压力层层递减。”的整改情况

我局及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积极拟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委与我局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后,我局及时把责任书层层签定到各科室负责人和个人,找准岗位风险点、细化责任书内容,严格落实好三级层层廉政谈话的相关规定,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关于“机关作风不实,教育管理干部存在宽、松、软现象。”的整改情况

我局已进一步完善了迪庆州林业局行政管理制度,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强化了干部教育管理,规范了公文收发、会议记录、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关于“落实财经纪律不严。”的整改情况

违规发放的资金已悉数收回,今后我局将严把购物接待关口,坚决杜绝出现违规接待购物的现象。

(五)关于“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和报销个人电话费。”的整改情况

违规超额发放的节假日值班补助和报销的个人电话费已全部收回,并于2017年12月1日存入州林业局账户。今后我局将严格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六)关于“未经批准向三县(市)林业局及森警部队发放慰问金。”的整改情况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三重一大”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财政规定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四、扶贫攻坚工作方面

(一)关于“作为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协调推进‘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工作超前谋划不足,推动全州生态保护脱贫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我局及时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国家政策,研究制定了迪庆州深度贫困地区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同时我局也一直在积极向上争取与产业相关的、有益于扶贫攻坚林业项目。

2.根据规划,全州2014—2020年要实施的25度以上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耕地19.07万亩,截止目前,香格里拉市、维西县已全部实施完成25度以上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耕地任务,只有德钦县的2.41万亩陡坡耕地还没有实施退耕还林。2018年上级已下达给德钦县2万亩的25度以上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到2019年我州将提前完成全州25度以上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耕地19.07万亩的建设任务。

3.2018年我局计划分阶段组织相关科室组成工作组到各县(市)对接、督促林业扶贫项目落实情况,年初已由局长带队组织相关科室到各县(市)对2018年扶贫涉林工作与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全面的沟通对接并召开了部署会议,下一步将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县市开展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二)关于“开展那格拉村、罗马村的挂钩帮扶工作中,三年来协调投入林业扶贫资金共316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入88万元,其他产业培育等农村能源建设228万元。实现贫困户动态管理,退出364户,精准识别贫困户22户建档立卡。到2017年12月能脱贫,但局党委对挂钩扶贫点存在重投入,轻监督检查,对扶贫资金投入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的整改情况

三年来我局在两个扶贫挂钩点投入的扶贫资金都是下达到乡镇财政所,由当地政府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结合挂钩村的实际进行统筹安排。我局驻村工作队员也注重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驻村工作队员按照局党委要求对各扶贫项目进行常态化监督,并认真完成了那格拉村、罗马村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的效果评估,并形成了评估报告。

五、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一)关于“思想政治引领的差距。”的整改情况

我局制定了2018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把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作为学习重点,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二)关于“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有制度,但不严格执行。”的整改情况

2018年我局将认真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组织学习不少于12次(每月1次),班子交流发言2018年起每年不少于2次(2月份1次、10月份1次),上半年已组织学习6次,班子交流发言1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87—8224435;邮政信箱: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70号州林业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74400;电子邮箱:dqbao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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