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晓翠) 今年以来,我州严格按照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整治旅游市场环境秩序。
一是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和单独的市场检查共10次,检查导游33名,旅行社33家,约谈旅行社3家,导游2名,联合检查商店27家次。
二是根据游客出行需求,元旦、春节、五一假期前通过新华网、云南网等主流媒体,对外发布迪庆旅游温馨提示,将游客在迪庆旅游期间可能遇到的旅游陷阱进行提前告知,避免游客上当受骗,影响旅游质量。
三是牵头开展电子监管平台推广。在开展日常检查中将团队是否制作电子行程单、导游是否开启APP作为重点检查,倒逼旅行社和导游全面系统使用电子监管平台。
四是开展旅游行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发了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切实将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五是从严从重处理旅游违法违规案件。
六是组建迪庆州旅游退换货监理中心。截至目前共受理退货17起,涉退金额为12.3万元。同时,出台了《迪庆旅游“红黑榜”制度》,形成季度发布旅游“红黑榜”的工作制度,目前,2019年第一季度的“红黑榜”已通过各大媒体对外发布,3家旅行社和1个导游上红榜,1家旅行社上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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