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云
我不是一觉醒来就想写小姨陈宝芳的,而是蓄谋已久。
那年我八岁,在中甸县(今香格里拉市)上江乡良美村完小上二年级。有一天,我那个上半天教书、下半天要回家种地的周老师把我们关在教室,说要让我们完成一个作业——“给在远方的亲人写一封信”。然后,我憋了一下午,终于用铅笔在小楷本上歪歪扭扭的写下一行字:“亲爱的小○陈宝芳:您好”。
我们这里的方言里管父母亲最小的妹妹叫“小嬢”。那个“嬢嬢”的“niang”我到现在也写不太明白,当时的情况能画个圈圈表示一下已经不错了,反正周老师一定能猜得出。放学回家的路上,一起回家的小伙伴发现了本子上我写的那个“鸡脚字”的开头,极尽调侃和揶揄,让我害羞和气恼,从那时起我就在心里暗暗地发誓:我以后一定要写我小嬢,我要写很多很多字,写得又多又长,哪怕是写完整本小楷本,到那时要让老师在放学集队时在全校人面前大声读出来,一字不落地读完!
良美村的八月,整座鸡公石岛矗立在江水中。水稻拔节,苞谷扬花,庄稼地像片片玉块镶嵌在田坝里,青纱帐一样的高粱和苞谷秆一眼望不到边,大大小小的孩子到处跑,喊声响彻村子上空。当我跑丢了三双黄胶鞋的时候,暑假稀里糊涂地结束了,命运的齿轮悄然转动,小姨宝芳把我带离了良美村,到州府大中甸去读书。
车程漫长,一路沿江,盘山越岭,尘土飞扬,要命的晕车从黎明持续到黄昏。我是被小姨抱下车的,踉跄着几乎要站不稳,胆汁都快吐光的我满嘴苦味,感觉眼珠子已经落进了眼眶里去了。恍恍惚惚地看见在厨房忙碌的一个年轻的男人给我递来一杯水,那杯冲了葡萄糖粉的甜水让我慢慢缓过劲来,但仍然吃不下一口饭。清醒后我猛然然发现了一个现实——“这两个人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在谈恋爱”!而我这个八岁的“电灯泡”从此把他们的爱情照得“贼亮”。
陈宝芳很认真地告诉我,以后在学校要管她对象叫“王老师”。王老师说他的大名叫“王建民”,教我们班的思想品德,然后手把手地给我上了开学第一课——“眼保健操”。我们良美村可没有“眼保健操”,一天也没看几个字的眼睛比猴子的都机灵,估计是我的眼保健操做得很变形,方正严肃的王老师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我们三个住在王老师的职工宿舍,我和小姨一个房间。她每天睡前都要看几页小说,什么《撒哈拉的故事》《哭泣的骆驼》,她那会儿迷三毛的小说,有事没事哼唱《橄榄树》,我有事没事看漫画《三毛流浪记》,我心里很得意,因为我与她喜爱的都是三毛,宝芳告诉我三毛本名叫陈平,和我们同一个姓,我一下子就记住了。小姨宝芳从小就是良美村的学霸,但是书读多了眼神不太好,一起走路时她喜欢牵着我的手,路上遇到人家问:“小陈,这是你家妹子吗,你们长得很像!”宝芳就笑着说这是我侄姑娘,然后转头就问我一遍“你看小嬢是不是特别显年轻?”我觉得应该是的吧,她可是被五个姐姐宠大的幺妹儿,我们陈家提一桶水都舍不得换下高跟鞋的娇小姐,她不年轻谁年轻。
我那时胆子很小,会尿床,做梦总是梦见在找厕所,如果梦中找到了厕所,那就一定是尿床了。给我洗床单晒垫棉的宝芳很苦恼,她说:“等我结婚了就要跟王老师住一个房间,你得自己学会独立,要自己睡觉才行了。”我心里别提有多气愤,暗地里咒他们一百年不能结婚。然而事与愿违,他们的婚期越来越近了。
“王老师真的是个非常好的男人啊!”我必须承认这一点。以至于后来时间越长,我感觉我给王老师加上的分数在渐渐地超过宝芳。每天,王老师早早起来生炉子,蒸馒头,煎豆食,打酥油茶,然后叫我起床,催我梳头洗脸收书包,然后催宝芳起床,吃早点,提醒她离上班还有多少时间。平时买菜、做饭、劈柴、提水、浇菜、喂猪食也都是他做。王老师还要备课、上课、批作业,忙完学校的杂七杂八的事后还要给我检查作业,辅导我预习。宝芳呢,除了上班以外,她看电视织毛衣,晒太阳织毛衣,烤火织毛衣,泡脚织毛衣,看小说织毛衣。宝芳织毛衣是不消用眼睛看的,仿佛眼睛就在她的手指上。她的嘴呢,负责吃东西和夸夸王老师。王老师是很吃宝芳的嘴甜那一套的,加上一件又一件的新毛衣套到他身上时,出去转了两圈回来的王老师嘴角都是往上扬的。外人各种夸,王老师就一天到晚乐呵呵地沉浸在甜蜜而琐碎的日常生活里无法自拔。
天气好的晚饭后,单位的很多人都要出去散步,我们三个也一样。很多时候我们都在迪师附小和一中山边漫步,偶尔也会到奶子河源头的大草坝去逛逛。他们两个很想像别的年轻人那样牵着手散步,就对我说:“阿秀,你到前面去摘一把野花好不好,你去看看小鱼和小蝌蚪好不好?”我当然说不好,因为我喜欢牵他俩的手,自己在中间,一坠身,一缩腿,就可以跳蹦床一样纵好远。
当两个大理剑川籍的木匠师傅忙活了几个月,把杉木衣柜、组合柜、碗柜、五斗柜、电视柜、沙发和大床等一系列家具做好后,王老师和宝芳就是真的要结婚了。不仅如此,他们两个还要请几天假去昆明拍婚纱照,还在计划要买衣服、鞋子、戒指什么的。我陷入了焦虑和苦恼,因为他们说不能带我。
王老师拜托他的好友公诚孝老师来附小家里住几天,请他照顾我和两头猪。公老师骑单车载我往返于一中和附小时两次把我颠落在地,我就再也不想坐他的单车了。公老师教历史,总是在看书写字,我只好去猪圈给两头猪丢白菜,跟它们诉说着希望建民和宝芳快点回来的心里话。
陈宝芳和王建民到底还是结婚了。
那天我很开心,因为我穿着宝芳新织的蝙蝠衫,宝芳还给我在眉心贴了一颗“美人痣”,虽还不到吃席的时间美人痣就掉了,她还自以为是地把我的齐刘海剪得很短,但我仍感觉在他们结婚那天简直美翻天了。那一天,我发现我的小姨宝芳长得真好看,就像在热播的电视剧《红楼梦》里的薛宝钗一样。她的眼角微微上翘,显出一种戏剧伶人那样的微微带笑的精气神,银盆满月似的脸,大眼睛双眼皮,涂了口红的嘴唇像画出来的,穿着红衣服,戴着金耳环、金戒指,发间还戴着珠光闪闪的红花,穿着细高跟的皮鞋,港台明星一样的,不似普通人。王老师呢,每一分钟都在笑着和亲朋好友打招呼,他的皮肤白,发量多,发质好,喷了很多发胶后梳成三七偏分,还被人特意撒了一些闪闪发亮的彩纸屑。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相当精神。
他们的婚礼过后,我被迫有了自己独立的房间。晚上我抱着从他们婚床上拿过来的洋娃娃睡觉,辗转难眠,想着第二天要怎么把王老师的袜子藏起来。好几次我把他的袜子藏起来或者干脆自己穿着,任凭他怎么找我都一声不吭,后来还是宝芳发现了,她说小孩子穿大人的袜子会脚臭,我才打消了偷藏袜子的念头。
当用来抱着睡觉的洋娃娃被我画花了脸蛋,咬断了手指后,宝芳和建民竟然注意到了什么似的把关注投到我身上。他们给我买来了几盒磁带让我睡前听,内容是鞠萍姐姐的七巧板故事和董浩叔叔讲青蛙大法官断案,里面的“小猪奴尼”还有“大老虎和小朵朵”的故事我现在还能讲出来。对小孩子来说,睡前听故事真是个特别好的办法。我边听边模仿着,良美村味的普通话在潜移默化中得以向标准的普通话靠近,我在课堂上的课文朗读也不再被同学们嘲笑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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