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水为何夺人命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6-23 18:16:06

  孙林周说,李来锁出钱出物建水库,还派人来管理,是别有用心的。

  孩子父亲孙林周:有很多人 方圆十里都知道李来锁回来修这个水库为了风水吧。

  孙林周说,在水库一边的山坡上,是李来锁家的祖坟,李来锁是为了他家的风水好,才在山坡下擅自修建了水库。孙林周把自己的推断一说出来,村民们就议论纷纷,将信将疑。

  记者:人家修的水库,人家是让打水呢。

  有的说为老百姓吃水,有的说是风水说,到底是怎么,咱也弄不清

  李来锁有没有派专人来管这个水库,村民们弄不清,李来锁自己又不在家,那么只有张林昌本人能说清楚。在另外一个村庄,记者找到了张林昌。

  张林昌:从始至终我没有参与过施工也没有参与过管理水库 你看水库李来锁每年给你将近1万块钱工资 给我工资那不是看水库的工资 那是我看管树林和照顾他老娘这个工资

  孩子父亲孙林周:当庭他也承认了,一审开庭他承认了,承认了,二审开庭,可能李来锁吵他了,他又翻供,说又不是,他说来这儿走亲戚怎么了。

  根据法庭记录,张林昌确实在审理中承认他管理过水库,这一点也让李来锁有点被动。不过,帮李来锁打官司的律师却认为,即使派张林昌参与了管理,也不能说明水库就是李来锁的。

  李来锁的律师刘育龙:我们国家提倡对公共事务都要积极参与管理,你不能说,人家参与管理了一下,这个水塘就成他自己的了,出了事故你得承担这个责任,将来这个公共事务谁去参与,没人去参与

  不管村委会和张林昌怎样讲,这孙林周一口咬定,水库就是李来锁建的,也是李来锁管的,所以你必须承担责任。可是如果李来锁真的只是一个捐赠者,那么又怎能让一个热心公益事业的人来承担责任呢,对于这个案件,法院又会怎么判呢?

  2006年3月1日,林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资料,可以证明在水库的修建过程中,由于由村委会进行组织,李来锁只是捐资2万块钱,水库产权属于村委会。

  法官:村委会疏于管理,没有尽到应尽的看护管理义务,它应该承担他的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李来锁因为是参与了管理,关于参与管理这一块,是因为有证人张林昌出庭作证,张林昌在一审中亲口向法庭认可,就是说李来锁派他看护管理这个水库,因为死者是两个未成年人,他的父母作为他的法定监护人,没有尽到应尽的监护义务,致使不幸的发生,他的父母应该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2006年6月20日林州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冯举沟村委会赔偿原告孙林周两个儿子的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丧葬费以及精神抚慰金各项费用的30%共计109503.8元。李来锁赔偿各项费用的20%,共计69669.2元。

  一审判决下来后,李来锁和村委会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就在水库出事后不久,李来锁就与当地供电部门协商,把村里路灯的电停了,怕再出现事故自己还要负责。而那个出事的水库自从被挖了一个缺口后,就再也没有修好,目前水库中并没有水,废弃在那里。而作为孙林周,也渐渐从乡亲们的言语中感到了一些压力。但是不管怎样说,他还是觉得这场官司应该打。

  孩子父亲孙林周:你不管你做好事是什么,你应该做得完善一点,不出事都是好事。你出了事就不是好事了,你修成不到半个月,就两条人命,你要更长时间,那小孩都不给淹死了?

  采访的时候,我们没有见到李来锁,也不知道李来锁对这件事情怎样想,但从李来锁给村子里断电这个举动来看,我感觉这件事情还是伤了他的心。可谈到伤心,孙林周一家一下子失去了两个孩子,可能比李来锁有过之而无不及。目前这个案子还没有一个最终的定论。我们暂且把李来锁捐资的动机放在一边不谈,但修建水库能给这个缺水的山村带来好处,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我们假设一下:如果把修防护栏、清理库底等管理工作都做到位了,那么即使有人落水,谁又会将这样的事情归咎于一个为大家做好事的人身上呢?(来源:CCTV)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