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司法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6 09:29:15

各县(市)司法局,州局各科、室,开发区直属分局:

《迪庆州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州司法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迪庆州司法局

2016年6月18日

  

迪庆州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是我州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州司法行政工作深化改革,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发展的攻坚时期。编制全州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对科学谋划未来五年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指导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州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迪庆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云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纲要》,结合迪庆藏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迪庆州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我州司法行政工作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主要成绩。“十二五”期间,我州司法行政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迪庆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全面实施依法治州、建设法治迪庆要求,紧紧围绕迪庆藏区“建设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为维护迪庆藏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并通过省级检查验收,“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动。以《宪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迪庆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深化,以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青少年、农牧民、僧尼为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以藏区“法律九进”为载体的普法教育活动内涵外延不断拓展,其中“法进寺庙、法进牧场”活动得到了中央、省委的充分肯定并面向全国推广。通过“六五”普法规划的深入实施,我州完成了80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读本的普法宣传,受教育人数达200万余人次,参普率达99%;“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维西县被评定为“全国法治县创建单位”,6个村委会(社区)被命名为“州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23个,调解员1538名,乡镇建有规范的人民调解室18个、多功能调解室8个,村居(社区)建有较为规范的多功能调解室160个。在全州范围内进一步完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行“4+1”工作模式,建立“以案定补”机制,积极开展社区(村)网格化建设,设立“个人命名”调解工作室,建立健全接边地区人民调解联防联调工作机制,采取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五年来,共调解矛盾纠纷16692件,调解成功16218件,调解成功率达97%,防止群体性上访76起,涉及人数1122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2起,涉及人数1155人,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立了迪庆州人民调解员协会,积极开展社区(村)网格化建设,推荐552名人民调解员担任社区(村)网格管理员;组建成立了交通事故纠纷、医疗事故纠纷、劳资劳务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改革思路,采取面对面集中教育和特殊人群劳动就业指导、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推行手机定位监控以及成立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等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范,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五年来,全州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45人,累计解除960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385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完成了9名服刑人员的特赦工作。

服务和保障民生成效明显。在全州律师行业推行“四零·二一二”工程,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律师参与法庭、社区调解和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目前,全州已设立律师事务所9家,律师队伍发展到30人,担任法律顾问101家,办理各类案件1051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6497人次,调解纠纷425件。全面实施“法律服务进一线”和“公证公信力建设”专题活动,加强全州重大建设项目现场监督公证、涉外公证和民生领域公证。全州3个公证处受理国内公证4728件,出证4687件,受理涉外公证109件,出证109件,为全州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努力。积极争取并引进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机构在迪庆设立司法鉴定工作站,补齐了我州无司法鉴定机构的短板。同时,加强指导和日常监督,发挥司法鉴定在各类纠纷、案件中的定纷止争作用,共办理416件鉴定业务。以“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质量提升年”活动为突破口,加大《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全州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41个,联络点185个,选聘联络员61名,成立法律援助基金会迪庆工作部,争取公益彩票法律援助资金,设立无障碍通道,开通政务服务查询平台和“96128”政务专线,将就医、就学、就业等生产生活方面的权益保障问题和农民工、老年人、妇女、留守儿童权益保障问题及时纳入援助范围,创新开展水电水利移民、军人军属维权法律援助,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基本问题,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50件,解答法律咨询8631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569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结合省政府十项惠民措施,在全州6个律师事务所分别设立了贫困少数民族、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农民工“六大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供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411件,办理案件115件,为打通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深入实施以“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为内容的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为33家基层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代理非诉讼事务166件、解答法律咨询77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件,调解纠纷563件。认真组织开展本州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推行国家司法考试考生全程网络化报名,认真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审核、发证备案工作,自2002年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来,已有272人取得(2011年至2015年有146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本解决了我州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人才储备匮乏的实际问题,加强了我州法律职业人才队伍建设。

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累计投资3662万元,全面完成了州县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其中:投资1563万元完成州法律服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投资464万元完成州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筹集资金165万元新建开发区司法分局业务用房项目;投资1470万元完成三县(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有力改善了司法行政系统办公办案环境。全州26个基层司法所设置了规范的“四室一站”业务用房,其中奔子栏镇、上江乡司法所被评定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培养安置基层司法行政定向生33名,29个乡镇司法所配备46名工作人员。投资75万元,分别在维西县和香格里拉市建成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及矫正场所(室)。全面完成了我州司法行政系统视频会议建设项目,建立了社区矫正定位监控平台和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省、州、县(市)三级视频网络和办案平台互联互通。

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云发〔2013〕20号文件精神,加快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和律师制度改革,州委、州政府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州的实施意见》,州级法、检、公、司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检察环节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工作意见(试行)》等规范和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的规定。迪庆州司法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迪庆州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工作协作机制》、《迪庆州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沟通协调制度》、《迪庆州司法局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沟通协调制度》等文件和措施。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全面梳理确认权力清单事项105项,依法行政工作更趋规范。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司法行政系统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及 “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项教育活动,广大干警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明显增强。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警”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支部评议活动和召开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党风廉政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努力从源头上防范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滋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四群”、“千促”和 “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等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想方设法帮助解决扶贫点基层基础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以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迪庆推进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党建工作;州县司法行政机关通过设立法治宣传广告牌、机关党建宣传栏、“六五”普法展览室等方式,积极向全社会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新成就,展示司法行政新风采,极大提振和鼓舞队伍斗志,为提升司法行政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实践探索,深深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司法行政工作要做到“五个必须”: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大局中体现司法行政工作的价值和作用。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不断完善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把工作的难点作为改革创新的着眼点和切入点,在改革创新中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必须始终坚持执法、执业为民,不断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期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必须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全州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

普法宣传广度深度不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够,社会普法机制不健全,部门普法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弃法转访等问题还较为普遍,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还未成为全体公民约束自身行为的内在核心和道德力量。

服务规模结构不合理。法律服务规模小、实力弱,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在城乡、地区之间不均衡,各县(市)法律服务发展滞后,贫困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利仍未得到有效保障,全州平均每万人拥有律师人数仅为0.73人,86%的律师集中在香格里拉市。

司法行政工作力量薄弱。州、县(市)司法行政机关编制偏少,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需求不相匹配,专业人才紧缺。尤其是基层司法所缺编少员的情况突出,司法所人员配备远远低于司法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每所3至5人的要求,全州尚有10个基层司法所仍为1人所。

干警待遇有待落实。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入推进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刑罚执法工作已进入司法行政领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相应的工作保障和政策待遇尚未得到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面临的形势。当前,我州保持着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较好形势,但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新形势、新常态下,我们面临着艰巨繁重的任务:藏区维稳形势严峻。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州实施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手段更加多样,方式更加公开,扇动性、破坏性明显增强,特别是达赖集团持续加大对境内外扇动渗透力度,藏区维稳形势十分严峻。风险防控处置压力增大。我州正处于大开发、大发展时期,各类经济利益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此起彼伏且情况越来越复杂,特别是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自身风险防控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更加复杂的考验。创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责任重大。各级干部尊崇法治、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人民群众相信法律、懂法用法,自觉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的局面尚未全面形成,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同时,我们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工作职能不断得到重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职责使命和基本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工作领域不断拓展。随着我州矿产、水电、交通加速发展,城镇化建设、旅游开发步伐加快,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领域将不断拓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

二、“十三五”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四)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州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示范区”建设这一中心任务,积极顺应经济新常态的新要求、司法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民生改善的新期盼、维护社会稳定的新任务,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迪庆、法治迪庆建设,为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新贡献。

三、狠抓法治宣传教育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 “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行动,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认真做好并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工作机制,争取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积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筹备召开第七次全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表彰“六五”普法工作,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六)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组织开展对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职责,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能作用,稳步推进依法治州进程;推动以案释法制度落实,研究制定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普法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

(七)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全州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四、狠抓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八)拓展法律援助范围。认真贯彻《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降低门槛,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和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九)大力发展律师法律服务业。充分发挥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做好刑事案件辩护和民商事案件代理工作,积极参与敏感疑难案件、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六大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执业诚信档案制度,抓好全面依法治国教育。

(十)大力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积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充分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一)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切实加强与司法鉴定机构的沟通联系,加大日常指导管理力度;积极申报并设立迪庆州首个林业司法鉴定机构。

(十二)抓好司法考试考务工作。着力做好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扎实推进司法考试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

五、狠抓人民调解工作

(十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以“助推平安法治云南”为主题,全面推行“4+1”工作模式,聚焦劳资、医疗、征地拆迁、民间融资借贷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十四)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巩固完善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推动在相关行业和专业领域设立人民调解组织,重点加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整治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十五)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与州、县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出台符合迪庆实际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

六、狠抓特殊人群监管

(十六)加强对接工作。以建立无缝对接为抓手,进一步促进监所与安置帮教组织信息准确;进一步加大刑释人员的衔接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十七)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任务。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用性帮扶水平;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和执行档案。

(十八)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实效。有效发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场所职能作用,统一行使宣告、奖惩,组织落实衔接、管控、教育、安置、帮教等工作措施。

(十九)推进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采取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公开择优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充实社区矫正队伍力量,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资源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七、狠抓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落实

(二十)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促进社区矫正社会化,着力解决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与法、检、公衔接机制以及规范化建设问题,增强监管有效性。

(二十一)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配套制度,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设立工作。

(二十二)加快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选聘法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担任法治宣传员、村(社区)网格员和人民陪审员。

(二十三)推进国家司法考试改革。积极开展完善国家统一法治执业资格制度工作,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八、狠抓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

(二十四)抓好信息网络建设。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运用、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网站、迪庆普法网等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抓好业务软件和操作系统的学习培训及改版升级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新闻宣传报道,展示司法行政新形象。

(二十五)加大基础性保障力度。全面提升州县司法局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水平;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九、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二十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巩固延伸“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推动作风持续好转;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抓思想引导又抓行为规范,既发挥道德感召力又强化纪律约束力,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州委实施细则,推进作风建设,并抓成习惯、抓出实效、抓为常态,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十七)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培训。健全在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突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加强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好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二十八)持续加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要健全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落实各类学习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交心谈心、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十、健全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二十九)科学组织实施。全州各级司法行政要把本规划作为制定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的依据。要根据职能分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认真研究规划实施情况,督促重要工作和重点项目实施,加大推进和落实力度。

(三十)健全督促、检查评估机制。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全方位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特别要对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办跟踪,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机制,组织督查落实规划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规划年度实施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为我州经济和社会跨越发展,实现迪庆藏区“建设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努力奋斗。

附件:《迪庆州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责任分解及进度安排》。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