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电视剧:7岁女孩模仿《还珠格格》剧情上吊死亡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08 10:35:03

    7岁女孩到工地玩“上吊游戏”,不料意外身亡。近日,高要市人民法院审结这宗民事赔偿纠纷案件。谁该对年幼的生命负责?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但是,孰对孰错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毕竟一个鲜活的生命已离去,令人唏嘘不已。

    模仿小燕子上吊假戏成真

    7岁小海芳(化名)自小聪明活泼,平时喜欢看电视剧,特别喜欢近期热播的《还珠格格》里的小燕子,她模仿能力强,还经常表演给大人看,稚气的举动总是博得家人的怜爱。当小海芳看到剧中“小燕子”上吊自杀但却不会死亡的镜头后,便跟身边的玩伴经常嚷着要学“小燕子”上吊。大人都以为小孩子随便说说而已,都没当一回事。

    2011年11月20日下午,小海芳和小朋友们一起在被告经营的工厂外墙玩耍,大家叠起一堆砖头,用绳子连接在厂房外墙窗户的防盗网上,把绳子打成结,玩起了“上吊游戏”。玩耍中,小海芳被绳子绞住脖子,动弹不得,小朋友们一下子慌乱起来。小海芳的父母闻声赶来,不禁大惊失色——7岁的小海芳上吊了,一根绳子紧紧地勒在海芳细嫩的脖子上,脚下还有一堆砖头。小海芳的父母急忙把她解救下来,马上送到镇卫生院抢救,可惜已经回天乏术。

    家长状告厂主索赔23万

    小海芳去世后,伤心欲绝的家长李德、张诗(化名)把工地负责人陈路(化名)告上法院,认为被告正在建设的厂房施工时未采取任何遮蔽措施,导致原告年幼的孩子在厂房周围玩耍过程中意外死亡,事故的发生固然有原告未尽到监护人责任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被告在厂房建设中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未对施工现场采取任何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因此,要求被告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22.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被告陈路觉得自己成了冤大头,原告的女儿在自己的厂房自缢身亡,全镇的人都知道这件事,工厂的工人亦留下心理阴影,更严重的是厂房本来已经出租,但现在承租人却坚决退租。如今自家的厂房既不能出租,又不能出卖,损失惨重。厂房面积30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8元租金计算,每月租金2.4万元,一年的租金就高达28.8万。被告辩称,原告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责任,导致其女儿自缢身亡,还令被告蒙受损失,原告应向被告一次性赔偿28.8万元。

  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女儿小海芳年仅7岁,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而原告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其女儿小海芳在被告的工厂自缢与被告无必然联系。因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记者手记痛定思痛 分清责任

    也许,有人觉得家长痛失了孩子还要被追责过于残酷,但须知现实有时就是残酷的,尤其是当你忽视了某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时。现实不会因某些麻痹大意或者侥幸心理而变得温柔、平安,原因不根除,它还会重演。面对那些本可避免的悲剧,除了同情、伤感外,还要追根溯源,才能起到警示、防范的作用。如此,悲剧才不会沦为一时的新闻话题,而又在不远的将来重现。(国际在线)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