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我军军功章的前世今生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5 09:15:19

图①:红星奖章。(资料图片)

图②:红旗勋章。(资料图片)

图③:独立自由勋章。(张磊提供)

图④:二等功奖章。(资料图片)

军功章是军人荣誉的载体,也是战火纷飞年代的历史见证。在庆祝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的阅兵式上,抗战老兵们胸前佩戴的那些凝聚着历史与功勋的军功章吸引着世人的目光,成为广场上最为亮丽的风景

在饱含荣耀的军功章背后,究竟承载着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呢?本报记者专访了解放军后勤学院教员、军事历史专业博士张磊(他曾就此出版过专著,并为军事博物馆鉴定过文物)。在中国人民抗战胜利70周年的国庆节,梳理一下我军军功章的发展历史,回顾一下人民军队在党的领导下成长壮大的光辉历程。

1931年第一枚军功章——红旗勋章颁发

战火中诞生的最高荣誉

我军颁授军功章是有历史的。那么,第一枚军功章是何时颁发的,背后有怎样的故事?

张磊介绍,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设在江西瑞金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就于1931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设立了当时中央苏区的最高荣誉——红旗勋章(又称为“苏维埃功勋奖章”),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方志敏、徐向前等8位当时红军的主要领导人成为这一荣誉的首批获得者。由于当时战事紧张,各苏区之间的联系又非常困难,许多授勋者没能及时领到这枚珍贵的勋章。

1933年3月,即勋章颁授16个月之后,在闽浙赣苏区领导工农群众开展武装斗争的方志敏同志才收到了他的那枚红旗勋章。据当时在受勋仪式现场的老同志回忆,佩戴红旗勋章的方志敏非常激动,他表示中央授予他勋章“不仅是奖励我个人,而且是奖励全省工农群众与红色战士的光荣斗争”。无独有偶,红旗勋章的另一位获得者徐向前也是到4年后的1935年,才在长征途中从毛泽东手里接过这枚勋章的。这次授勋同样也给这位后来的共和国元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回忆录中写道:“这不是给我个人的荣誉,而是对英勇奋战的红四方面军全体指战员的高度评价和褒奖。”由此可见,红旗勋章不仅是对获得者个人功绩的肯定,也是对其所在部队英勇奋战的认可与表扬。除了上述8位同志之外,宁都起义的领导人董振堂、赵博生也于1932年12月被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授予了红旗勋章。

与红旗勋章相呼应,1933年7月9日,为了表彰在与敌人作战中立下特殊功勋的红军指战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制定、颁发红星奖章的命令》,正式设立红星奖章。这是中革军委自成立后首次颁发奖章,也是红军时期军队颁发的最高等级奖励。奖章分三个等级,周恩来、朱德等红军领导人分别荣获了编号为9和6的一等红星奖章。陈毅、萧克等同志获得了二等红星奖章。编号为128号的三等红星奖章被授予了时任红1军团1团团长的杨得志,以表彰他在第五次反“围剿”的三甲嶂战斗中指挥全团敢打敢拼的精神。如今,这枚珍贵的三等红星奖章在中国革命军事博物馆“土地革命战争馆”里收藏。

红旗勋章和红星奖章无论从名称、图案设计以及章体所铸的“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口号都借鉴了同一时期的苏联勋章,它们开启了我军颁授勋奖章的先河,为激励红军官兵发扬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后改为“第十八集团军”)和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开赴敌后展开游击作战。在这种形势下,各军区和作战部队结合实际情况,向战斗中功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制作颁发了极具特色的奖章。其中狼牙山五壮士幸存者葛振林、宋学义获得了晋察冀军区颁发的“坚决顽强”奖章,“爆破大王”马立训荣获了山东军区授予的“特等爆破英雄”称号和“一等战斗英雄”奖章等。此外,陕甘宁边区部队还颁发了以朱德、贺龙名字命名的一些奖章。

解放战争时期,我军的作战样式和任务与抗战时期相比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奖励在战斗中作出贡献的指战员和支前民众,当时的各大战略区和部队相继制作颁发了一大批特色鲜明的战役胜利纪念章和解放各地区纪念章。其中知名度较高的有原华北军区文工团中的反战同盟成员设计,由华北军区制作颁发的“解放华北纪念章”。东北野战军于1948年颁发的“解放东北纪念章”,西南军政委员会制作颁发的“解放西南胜利纪念章”等。

1955年,我军统一的正规奖励制度拉开序幕

三套一级勋章始终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军勋章、奖章的颁发也逐步纳入规范化的轨道上来。

1955年9月27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授衔授勋典礼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当身着海蓝色礼服的朱德元帅从国家主席毛泽东手中接过编号同为“02004”的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及证书时,我军统一的正规奖励制度也由此拉开了序幕。这是伴随着军衔制、薪金制和义务兵役制实施以后,依据国家宪法对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一次总结性奖励,对后来的奖励制度也产生了重要而又深远的影响。

张磊介绍,由于战争期间人员职务和工作环境变动较大,授勋人员数量多且干部档案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勋章的评定工作进展缓慢,10余万枚总计三个级别9个品种的八一、独立自由、解放勋章和52万枚奖章分1955年和1957年两次大规模颁授。鉴于这种情况,毛泽东主席提出已转业到地方工作的人员不再授予勋章并带头不要勋章。因此,原先预留给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尾号为001、002、003的三套一级勋章始终没有发出去。

这是共和国成立后首次以国家的名义大规模授予勋章和奖章,也是国家建立统一的正规奖励制度的开始。这次授勋过程是严格按照授勋人员在不同历史时期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中的级别和职务进行的,具有阶段总结和按级颁授的特点。

“由于这些勋章构思设计大气庄重且极具民族风格,制作工艺复杂精美,象征意义非凡,因此直到今天都堪称我国勋奖章历程中的巅峰之作。”张磊说。

2011年起,我军颁发新款勋章奖章纪念章证书

走向完善的勋奖制度

1979年,设立英雄模范奖章和立功奖章共两类五个等级;

1988年,随着我军实行军衔制,颁发红星、独立、胜利共三类4种功勋荣誉章;

1991年10月16日,曾为我国国防事业贡献出毕生心血的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同志荣获“国家杰出贡献科学家”荣誉称号和一级英雄模范奖章;

2008年,汶川地震中牺牲的邱光华机组五名成员全部被追记一等功并追授立功奖章……

这几个标志性事件,能看出新时期我军勋奖制度主体框架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步入了新的历史时期。1979年3月总政治部下发通知,设立英雄模范奖章和立功奖章共两类五个等级,还对奖章证书和奖章的佩戴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这是我军首次对立功受奖人员统一制作颁发奖章。

1988年伴随着我军在时隔23年后再次实行军衔制,为了表彰离休干部的历史功绩,中央军委颁布了《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开始向全军10万余人颁发红星、独立、胜利共三类4种功勋荣誉章。功勋荣誉章的授予是党对离休干部的历史褒奖,也常常被看做是55年式勋章的继续。与之不同的是除了证章之外,荣誉的获得者还可享受在政治和物质上的优待。

从2011年8月1日起,我军开始颁发新款勋章、奖章、纪念章和证书。这些新款军事证章除了在材质和设计制作上与老款存在明显的区别之外,英雄模范奖章正式升格为勋章。而像国防服役、卫国戍边、献身国防、和平使命、执行作战任务、执行重大任务等带有褒奖性质纪念章的设立,也凸显出新形势下人民军队所面对的任务和使命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目前,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随着国家勋奖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我军的勋奖体系建设也必将得到进一步调整与改进。在功勋的召唤下,人民军队的建设与发展必将开启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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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说中外军功章

军功章是人们对勋章、奖章、纪念章等军事类证章的统称,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是军人用热血和生命铸就的荣誉象征,其产生与发展同以战争为主的军事行动密不可分。从严格意义上讲,军功章对我国而言是地道的舶来品,而且其中勋章和奖章的产生也各不相同。

据资料显示,最早的勋章起源于欧洲,与伴随着十字军东征而兴起的僧侣骑士团有着密切的联系。到了14世纪中叶,这些由君主设立并用于奖赏贵族的宫廷勋章已经开始流行。像1348年英国设立的嘉德勋章,1429年奥地利和西班牙设立的金羊毛勋章以及法国的圣灵勋章(1579年设立)等都属于此类。近代以来,伴随着战争冲突的不断加剧,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的相继爆发,参战国为了激励官兵纷纷设立了许多具有鲜明特色的军事类勋章,比较著名的有用数十颗钻石和红宝石制作而成的苏联胜利勋章,用一盎司纯度23K黄金和白金铸造的列宁勋章;用缴获的火炮材料制作而成的英国维多利亚十字勋章以及二战德军衣领处佩戴的骑士十字勋章等。

与勋章不同的是,奖章不仅出现时间较晚(17世纪),而且也是从对参战人员进行奖励的贵金属货币中逐渐演变而来。据考证,由于这些用于奖赏的货币有时会铸有战役的名称以示纪念,因此很多人将这种“纪念币”钻孔打眼并用线缀钉在衣服或帽子上以示荣耀,久而久之就发展为今天的奖章了。正是有了这个渊源,在西方古钱学的研究对象中,奖章是其重要的内容之一。17世纪初,瑞典国王古斯塔夫·阿道夫铸造并授予参加纽伦堡会战军官金质奖章,这种做法为他人所效法。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俄国也设立了一种与货币没有任何关系的特质荣誉奖章。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从历史沿革和目前各国的实际情况上看,虽然勋章和奖章都属于国家对功勋卓著者的奖赏,但是二者的层次明显不同,前者的规格大多要高于后者,材质也会有所区别。

虽然军功章是近代以来从国外引入中国的,但是作为对荣立军功者的褒奖,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各诸侯国就先后确立了以“劳大者其禄厚,功多者其爵尊”(《战国策·秦策三》)为原则的军功爵制。

秦国更是将其细化为20个等级,并以“计首授爵”来推动其统一六国的进程。汉承秦制一路走来,随着这种军功奖励制度在王朝交替中的不断完善,到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清朝,朝廷赏赐的马褂、花翎和顶戴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具有了军功章的作用。鸦片战争以后,随着洋务运动的发展以及中国开始仿效西方所进行的近代军事改革不断深入,清朝政府于1863年颁布并设立五等11级的“双龙宝星”勋章,这是中国历史上设立的第一枚勋章,也为中国的勋奖(赏)制度开辟了新的篇章。辛亥革命爆发后,先后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等也陆续颁布了《勋章章程》《陆海军叙勋条例》《陆海空军勋赏条例》等,设立了文虎、宝鼎、云麾等一系列制作精美且极具历史和民族特色的勋章,中国军人的军服开始与“国际接轨”,一些“屡建特殊勋劳”的军人甚至会被授予勋刀,这与苏联立国之初将转轮版的红旗勋章镶嵌在毛瑟手枪和佩刀上制作为“荣誉武器”有着异曲同工的效用。(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