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亚达药业有限公司等13家有限公司:
经查,你企业涉嫌已歇业或因其他原因终止经营,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因实地核查及电话联系失联,我局未能直接或邮寄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责令你企业于本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我局将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迪庆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