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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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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待遇

本报讯 (实习记者 杜海燕 王蔚) 迪庆州认真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按照12月1日云南省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培训班要求,再次核实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数据,提高其医疗保险待遇,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按照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合规医疗费全额纳入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分级诊疗、按照转诊转院规范住院的,在基本医疗保险现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即:乡级95%、县级85%、州级和州内民营医疗机构75%、州外6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即:2500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50%(即:22.5万元),政策范围内单次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的按比例补偿;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报销到90%。

统计显示,全州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274户60971人,其中,因病致贫5575人,占9.14%,涉及1727户贫困户,占贫困户总数10.61%;因病返贫181人,占1.11%,涉及69户贫困户,占贫困户总数0.42%。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60922人,占99.92%,涉及16029户贫困户,占贫困户总数98.49%;已参加商业医疗补充保险172人,占0.28%,涉及63户贫困户,占贫困户总数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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