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委和管委会,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州各单位:
《迪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每月1日前向州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改落实及工作进展情况,州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州委、州政府,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