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7-08 09:39:24

  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就迪庆而言,自然景观、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是旅游业的灵魂,较之其他地区来说,蕴含地方民族文化的文物对于迪庆旅游事业,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如今,迪庆文物事业经过不懈努力,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全州已有47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3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3项。从实际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开发系列产品,着重发展文物古迹旅游,推动地方旅游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州大力加强文物保护工作,选择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项目,适时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对当地大量考古和发掘的珍贵文物进行认真清理登记和入库,同时抢救性征集了流散于民间的一批珍贵文物和少数民族民俗文物。一是积极申报推荐省级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二是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三是努力争取资金,精心组织好文物保护单位的抢救维修工作。四是进行了艰苦细致的田野考古。五是开展了全州文物普查工作。六是开展了文物保护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七是积极开展专业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由于探古求知是人们共同的心理需要,而文物古迹可满足这一需求,文物古迹越来越成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界人士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首先,为了文物这项旅游资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门要会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其次,发展旅游可以部分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再次,增强人们的文物意识,利于文物保护。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的。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旅游事业的长远规划。各地政府部门和各旅游主管部门应认识到文物对发展旅游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在制定本地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时,应对旅游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明确的规划,以指导旅游区内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二、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如对级别较高的文物古迹应派专人负责,对旅游区内的文物古迹要经常或定期检查,从旅游区的经济收入中提出相当部分,专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等等。三、文物保护部门与旅游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应密切配合,建立合作关系。 四、严格控制客流量,防止超过最佳容量。超负荷地接待,最易使文物受损,因此,对客流量应严格控制。五、严防游客的有意破坏。在游客进入旅游区时或在游览途中,应不断地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对有破坏行为并引起不良后果者,应采取法律、经济等手段予以制裁。(作者 李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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