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企上市最高奖励150万元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28 15:07:54

每年1000万专项资金扶持中小非公企业

  核心速读

  昨日,《云南省中小非公企业上市培育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向社会公布。该办法不但详细提出了今年至2012年间云南企业上市、培育的目标,还明确省财政每年将安排1000万元“中小、非公企业上市培育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培育重点企业进行补助和奖励。其中,对实现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企业,报请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150万元。

  力争每年上市4户云企

  据悉,我省出台该办法,主要为进一步拓宽中小、非公企业融资渠道,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上市公司,鼓励、支持中小、非公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自己,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未来5年,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自愿、市场运作、强化服务”的原则,我省将充分发挥政府的鼓励、支持和引导作用,广泛调动有关专业机构和中小、非公企业的积极性,合力推进重点中小、非公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具体培育目标为:2008年~2012年间,每年重点培育20户左右中小、非公企业,力争到2012年全省实现境内外上市20户左右,平均每年上市4户,首发募集资金80亿元以上。

  鼓励行业龙头上市

  办法还确定了上市培育重点企业的基本条件:初步达到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事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有色金属、磷化工、生物资源开发、装备制造、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农特产品加工、旅游、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企业;省内行业龙头企业;销售(经营)收入及实现利润稳定增长,且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统计报表无虚报记载;具有一定持续赢利能力和较高的成长性;管理团队素质较好,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近3年内有上市的设想和计划安排;企业环境保护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填报由省经委编制的《云南省拟上市企业基本情况表》,由企业所在地经委初审备案后,报省经委筛选确定。被确认为上市培育重点企业的,可享受企业上市培育的相关扶持政策。

  为帮助更多中小云企上市,我省有关部门将对上市培育重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上市培育重点企业档案库,掌握上市培育重点企业基础资料并及时更新;跟踪上市培育重点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达不到条件或取消上市计划的予以剔除;符合条件但未列为上市培育重点企业的应及时递补。

  “真金白银”帮助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明确了上市培育重点企业可享受的扶持政策。省财政专项资金将对以下上市培育重点企业进行补助和奖励:1.境内上市企业:上市申报材料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后,企业可向省经委提出上市费用补助申请,经省经委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给予一次性补助60万元~100万元;2.境外上市企业:申报材料由当地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后,企业可向省经委提出上市费用补助申请,经省经委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80万元;3.对实现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云南省后在云南纳税的企业,企业可向省经委提出上市费用补助申请,经省经委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4.对实现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企业,经省经委提请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150万元。(春城晚报)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