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居民用电价格拟调整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1-10 16:11:02

  11月6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举办的迪庆州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听证会举行。会上,根据申请方即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调整方案,参加听证会的各方代表就电价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热烈讨论。

  目前,我州执行的居民生活用电是2003年制定的电价。本次居民生活用电州电网公司申请拟调价幅度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由现行的0.33元/千瓦时调整为0.36元/千瓦时,单位调价幅度为9%,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由现行的0.33元/千瓦时调整为0.34元/千瓦时,单位调价幅度为3%。

  会上,申请方陈述了其对居民生活用电进行调价的理由和依据。州发改委价格工作人员介绍了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作监审情况报告。

  28名听证代表向政府价格部门提交了电价调整书面建议,听证会上,18名听证代表对电价调整方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对调价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州人大常委会干部董维清等10名代表同意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进行适当调整,其理由为调整电价可以更好地保护生态,发展电力产业,增加地方税收,百姓也会受益;维西县非公代表李萌等4名代表同意对城镇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进行适当调整,但是不同意对农村居民用电进行调整,其理由为电价在农村的收费存在不规范现象,电价提高会导致农民负担过重;德钦县基层代表钟鹤高等2名代表不同意电价调整,其理由为居民生活负担过重,电价提高会导致生态受威胁;另2名代表没做明确表态。同意对电价进行适当调整的部分代表提出应当降低提价幅度。代表们在对电价调整进行论证的同时还就电价调整力度、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电费优惠照顾、加强电力企业内部管理、改善服务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听证代表们在会上提出的有关问题,申请方在会上进行了陈述申辩。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听证会总结发言中提出,居民生活电价调整符合国家提出的农网改造,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政策的规定,也符合国家提出的“以电代柴”,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州发改委表示,将在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建议、意见的基础上,按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制定的程序、权限报省发改委批复后执行。

  出席听证会的正式代表有28名,其中消费者代表13名,经营者代表3名,政府有关部门代表5名,人大、政协代表5名,专家学者代表2名。听证会还安排了5名旁听代表,并特邀了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纠风办、州财政局4家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听证会。 (记者 王劲梅 实习记者 宋春秀)

责任编辑:和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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