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拓宽农村独生子女奖学金的发放范围,自2008年秋季学期入学起,我省农村独生子女当年考取高中阶段学校、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的学生分别发放奖学金。发放对象为符合云政发[2004]101号文件规定,其父母依法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考取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的本省农村独生子女。考取高中阶段学校的,一次性发放奖学金1000元;考取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的,一次性发放奖学金1200元;考取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的,一次性发放奖学金2000元。目前,我州共有64名农村独生子女学子享受奖学金政策。 迪庆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桂琼主任向记者介绍,每年9月,由独生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入学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提出申请。独生子女奖学金申报名单经乡(镇)计生办初审后,分别在户籍地的村委会和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对奖励对象的资格进行复查审批。每年9月30日前,由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将经过公示和复查的奖励对象个案信息录入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专网。每年12月31日前将奖学金直接发给独生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据悉,享受高中、大专、大学阶段 “农村独生子女奖学金”的学生仍可享受教育部门其他的助学金和奖学金。(记者 永基卓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