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州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全面完成。全州共区划界定地方公益林510.82万亩,占全州林业用地总面积的18.01 %。其中,香格里拉县262.21万亩,占全州地方公益林总面积的51.33%;德钦县184.11万亩,占36.04%;维西县64.50万亩,占12.63%。 为做好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各相关部门坚持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和谐统一的原则,充分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自主权,正确处理好区划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关系、国家生态建设需要与尊重群众意愿的关系、保护生态和发展产业的关系,以2004年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两类林调整成果为基础,依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资料, 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操作细则》中规定的技术标准,认真进行了外业勘查和内业计算。经过全州96名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历时67天的艰辛努力,全面完成了我州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 据了解,全州地方公益林按生态区位分:江河两岸269.38万 亩,占地方公益林总面积的 52.74 %;大中型水库6.08万亩,占地方公益林总面积的1.19%;高原湖泊和湿地31.76万亩;交通干线护路林41.21万亩;风景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62.73万亩;城市面山及饮水工程0.75万亩;重点水源林、风景林、环境保护林98.9万亩。 按林地类分,有林地363.91万亩,占地方公益林总面积的71.24%;灌木林地115.51万亩,占地方公益林总面积的22.61%;未成林地21.22万亩,宜林地8.22万亩,疏林地1.96万亩。 按林种分,水源涵养林394.32万亩,占总面积的77.19%;环境保护林10.41万亩,占总面积的2.04%;交通干线护路林40.6万亩,占总面积的7.95%,风景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62.73万亩,风景林2.75万亩。(通讯员 吴琮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