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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州民政局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州将成立专项资金对涉诉特困群众进行救助。 据州民政局低保科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主要为配合解决我州法院清理执行案件积案难的问题,专项资金来源主要为地方财政资金和社会捐助金。州、县民政局分别对应州、县法院的判决,而不以判决人户籍来划分。救助资金按照自愿申请原则发放,办理程序是:首先申请人需要向民政局提供身份证明和法院案件执行判决文书,及出具其不能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证明,民政部门参考法院实地调查的救助建议后贴出涉诉特困群众执行救助金发放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反映,确认无误后申请人既可凭救助金发放通知和身份证到民政局低保科领取救助金。 据悉,我省宣威市作为实行涉诉特困群众救助机制试点地区,去年通过开展救助政策,就有效地解决了宣威市法院执行积案总数25.35%的案件。目前,我州法院每年近1/3的案件也是因为涉及特困群众无法执行而造成的积案,从今年起我州开始实行涉诉特困群众救助政策,不但体现了对涉诉特困群体的司法人文关怀,同时对未来我州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记者 杨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