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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香格里拉县委、县政府表彰北京残奥会冠军香格里拉籍运动员高明杰,并给予高明杰20000元人民币奖励。 高明杰是香格里拉县上江乡村民,于2008年9月参加了残奥会,获得F42-44级标枪金牌,并打破该级别世界纪录,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评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个人,获国家级“五四”青年奖章及“五一”劳动奖章。 在表彰座谈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高度赞扬了高明杰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肯定了他为香格里拉县残疾人体育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并希望高明杰在即将从事的香格里拉县文体局工作岗位上,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为该县的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谱写新篇章。高明杰表示,他将一如既往地投身残疾人体育事业,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的业绩。(记者 和金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