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党政机关实施厉行节约“8项严规” 今明两年不得新建办公楼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4-01 09:12:33

  近日,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我省党政机关积极开展厉行节约活动,按照厉行节约“8项严规”要求,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等。

据了解,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政机关必须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对此,省纪委通知要求全省党政机关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今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今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国内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参与者自负;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此类活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从今年起至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设、装修住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今年各级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来源:春城晚报)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