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召开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4-08 17:20:48

陈建国主持

  4月7日至8日,州长陈建国主持召开州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州长和良辉,副州长阿堆、农布央宗、李学林,巡视员余文元,州长助理金伟荣,秘书长吾金丁争出席会议。州政府副秘书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2009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迪庆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迪庆州州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迪庆州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方案》等议题,并听取了各位副州长对当前主要工作的汇报。

  在研究、讨论2009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事宜时,陈建国说,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是推动跨越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手段,体现了州政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责任目标考核要突出各级各部门工作重点,考核内容要科学、合理全面,把三县一区和州政府所有部门纳入考核范围。

  在研究、讨论《迪庆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迪庆州州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时,陈建国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保障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降低政府管理成本,节减不必要的财政开支;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发展。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陈建国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充分认识我州地处高海拔、林地面积大、群众居住分散、以往“三定”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多的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防止在工作中搞“一刀切”。要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妥善处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化解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处理好社会效益与农民利益的关系。充分考虑集体林的公益性特点和当地农民的生存发展需要,既要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又要确保农民的利益,让农民在改革中得到实惠。要处理好保护生态与产业发展的关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有利于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生态功能持续增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确保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使“责、权、利”的各种关系进一步明确,要稳步推进,做到进度服从质量,不留后患。

  陈建国强调,当前州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是开好全州“两会”,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州政府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推动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把抓机遇、增投资、全力以赴上大项目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

  会议原则通过了2009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迪庆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迪庆州州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要求有关部门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各方案的同时尽快开展工作。(记者 李清填)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