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发放首笔林权抵押贷款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11 13:37:20

香格里拉网讯 (实习记者 马建军 通讯员 和润云) 11月7日,维西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塔城镇其宗村委会南宗卡村民小组村民阿贵发放了我州第一笔林权抵押贷款,标志着我州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推进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根据有关规定,抵押人阿贵用他家7.5亩核桃林作为抵押,向维西农村信用合作社成功借贷一万元,抵押期限为十年。此举解决了村民阿贵在投资林产业建设时遇到的资金不足困难,完成了林业资源向家庭资产的转变,成为我州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以来第一笔成功发放的贷款。

长期以来,建设资金馈乏、融资渠道不畅、建设投入不足等因素严重制约着我州集体林产业的长足发展,许多有志投身林产业建设、创业增收的山区农民却苦于没有资金支持,始终难有大的作为,影响到了投身全州集体林产业建设的信心和决心。随着迪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顺利完成,集体山林的经营主体和管护主体已基本明晰,山区农民对发展林产业、创业致富的热情不断提高,林业产业增收致富的潜力正在逐渐显现,以核桃经济为主的集体林业经济发展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即将成为迪庆州撬动农村经济跨越发展的新动力、新支点。然而,没有正常的投资来源保障,不能发挥出集体山林资源融资、变现和折股投资作用,仅仅依靠国家有限的投入,难以将林业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难以使集体山林这一宝贵的生产资料成为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物质基础。为此,今年以来在州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州银监局等金融主管部门主动介入林改,积极开展调研,推动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目前全州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出台了迪庆州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方案,为全州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全州各级金融部门则与各级林改办密切联系,互相支持,根据省州相关规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开发林权抵押贷款,形成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服务农村改革与发展的良好局面。

我州第一笔林权抵押贷款的成功发放,不仅对我州全面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宣传示范和带动作用,使山区群众对林权证的作用和森林资源的用途有了新的认识,既解决了农民贷款抵押难的问题,把“林业资产”变成了“流动资金”,为林业产业的科学发展搭建了良好的融资平台,为林产业建设、农民增收注入了新的活力,又拓展银行的业务,而且有利于提高村民保护森林、植树造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民增收致富、藏区和谐稳定、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的目标具有深远的意义。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