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成效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26 09:00:55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永基卓玛) 2011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超额完成了收支预算任务,财政收支创历史新高,为我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州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大局,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构建惩防体系,全州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加强载体建设,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州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与财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层层分解下去。党组与局班子成员、各科室签订了《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科室考核目标责任书》,各科室与科室人员也签订了《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责任书》,使各项工作任务直接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

  建立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挂钩联系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州的实施意见,全面提高全州财政部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整体水平,州财政局在局领导督促指导分管科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上,挂钩联系指导1个县(区)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制度保障。2011年,该局建立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集体领导议事和民主监督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制度》,不断充实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迪庆州财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通知》、《迪庆州财政局办公室关于规范财务报账管理的通知》、《迪庆州财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的通知》,认真贯彻执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并结合财政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

  加强学习教育,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先后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国务院及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州委六届十次全会、州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州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加强党性修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倡导八个良好作风,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迪庆州关于加强政风建设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和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迪庆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局机关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州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认真执行三项报告制度,即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个人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礼品、礼金登记交公制度,切实加强了作风建设。

  加强财政监管,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监督保障。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把资金安排审核关,加大对会议费和接待费等消费性支出和追加资金事前的审核力度,从源头上控制财政支出。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将列入综合预算、国库拨付资金全部纳入集中支付范围,对工资和政府采购资金实行直接支付,其余资金授权支付。认真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继续深化政府采购采管分离改革,规范采购程序,加大公开招标力度。开展了财政票据年检、财政部门银行账户清理整顿,进行了关键环节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落实防范廉政风险的措施和责任。

  加强勤政廉洁,为推进财政工作再创新佳绩提供动力保障。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促进科学发展为根本,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帮助,州人大和州政协的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下,通过着力在促发展、保增长上下工夫,着力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工夫,着力在保稳定、促和谐上下工夫,着力在重民生、促公平上下工夫,着力在强监管、提效益上下工夫,从而推动财政工作再创新佳绩。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