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疗费报销30%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70% 香格里拉网讯 日前,州人民政府印发了《<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实施办法>和<迪庆州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标志着我州城镇居民的能够和国家机关事业和企业职工一样享受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保障了城镇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 《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实施办法》规定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30%,每年个人门诊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400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了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累计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含住院和特殊病疾病门诊),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70%。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两个办法的出台实施,有利于体现居民医保待遇的普惠性,降低基金运行风险,缓解重病、大病患者门诊费用负担,切实发挥医保制度分当风险的作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