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 二、为了加强我所队伍建设,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我派出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将执法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指示精神,开展增强群众意识,规范执行行为教育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精神,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基建设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抓领导:强化领导责任意识,领导干部要起到表率作用,树立良好公仆形象,用好手中的权力,做到清正廉洁,积极进取。 <二>、抓教育:不断强化全所民警的大局意识,狠抓政治育警,开展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抓好爱岗敬业教育,帮助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人民警察的公仆意识,实实在在为百姓办实事,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民警秉公执法能力,做到学法、用法、严格执法。 <三>、抓窗口: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警民关系弱化的情况下,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公安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大优势。想方设法接近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防止伤害群众的现象发生,更多地依靠群众力量打击犯罪,管理社会治安,为此,我所民警要加大向群众服务力度,推行微笑服务,要设立服务窗口意见簿,随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满意改起;心为民想、策为民谋、事为民干、多为人民群众办好事,杜绝冷、硬、横、推现象,让人民群众满意,提高窗口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争做文明服务窗口。 <四>、抓监督: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各民警要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对侵犯群众利益,伤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决制止纠正,决不姑息迁就,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要及时解决队伍建设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细化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坚决避免因过错和执法问题造成信访事件,努力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