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张进尚) 香格里拉县结合实际,依托“三个转变”,分阶段、分步骤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了执行政策不走样、不打折,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实现了初步建立。 针对医务人员、群众对实施基本药物这一全新的事物了解不够全面的实际,医改工作启动后,香格里拉县政府邀请州内专家以授课的方式,组织全县乡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医疗机构管理员、医务人员等242名骨干参加了全县医改知识培训,全县医疗系统卫技人员301人通过卫生局发放的学习卡上华医网学习,在此基础上各乡镇采取问卷测试、横幅、宣传栏、公示牌、宣传资料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医务人员把学习的成果贯穿于工作的点滴之中,主动向患者宣传使用基本药物的好处,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认识的转变,促使基层医务工作人员处方习惯、群众用药习惯都逐步得到转变。 香格里拉县结合县情制定并出台了《香格里拉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香格里拉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香格里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综合补偿方案(试行)》等政策。从2010年11月起各卫生院自行在省药品耗材采购交易监督平台采购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逐步消化库存药品。至2011年6月,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先后完成库存非基本药品销售,基本药物实施过渡期结束。针对一年来基本药物采购的随意性、不确定性,今年5月,香格里拉县在县卫生局设立基本药物采购办公室,专职负责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县财政预拨270万元补偿资金作为乡镇卫生院药品周转资金。基层医疗机构按时将采购报表报至县采购办,由县采购办汇总后统一上网采购,再由州级招标确定的配送企业将药物配送到点。将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储备、使用纳入卫生院综合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与卫生院补偿资金兑付、绩效工资总额挂钩。规范的运作极大促进了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 减负与增效同步,确保机制转变。香格里拉县以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形成长效机制为目的,落实相关政策推进基本药物实施。减负方面,医改工作启动两个月后县政府及时取消了差额工资制,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同时将全县历史以来形成的债务311.45万元从基层医疗机构剥离出来,申报州政府后纳入全州政府债务范围逐步化解。安排了2011年中央化债补助资金30万元。今后基层医疗机构不再承担设施建设、购置设备方面的任务。负担的减轻,使基层医疗机构在改革中能够轻装前行。增效方面,该县结合实际明确措施,统筹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保障制度改革。确定并实施了稳定原有编制的方案。初步完成卫生院岗位设置,组织实施了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并明确了卫生院、卫生室职能,明确了岗位职责,制定出操作性较强的考核方案,下一步将积极完成考核兑现绩效。经调研拟定了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合理核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支出,采取绩效考核、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 截止到今年7月,该县12个乡镇卫生室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达100%,零差率销售率达100%。21个月来共采购基本药物2409.994万元,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后的价格平均下降16.92%。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推进,极大地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