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深化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23 09:57:08

近日召开的全州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表彰大会,总结了去年以来全州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对深入推进和谐寺庙创建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按照会议要求,不断深化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作用,为全州经济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增添动力。

藏传佛教在藏区群众基础深厚,社会影响广泛,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开展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对于加强宗教界自身管理,弘扬宗教界爱国爱教传统,激发广大信教群众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做好和谐寺庙创建活动,更是维护全州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做好迪庆的稳定工作,群众是基础,干部是重点,寺庙是关键,做好创建工作,不仅能促进宗教和谐,更能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稳定。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和谐寺庙的重要作用,认真总结取得的成绩和成功的经验,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创建和谐寺庙活动引向深入。

不断深化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关键是坚持护国利民的原则,要不断探索建立寺庙管理的长效机制,做到依法管理、社会管理和自我管理的有机结合,把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创建活动始终。尤其要着力加强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进一步促进宗教活动的正常化、规范化。要以贯彻落实《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为主线,加快制定各种配套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其他领域涉及宗教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做到一地一策、一寺一策,努力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水平;要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强化宗教事务的社会管理,不断拓展管理途径,扩大管理范围,增强管理功能,切实维护好宗教领域的正常秩序。

不断深化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必须重视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这是宗教界充分发挥作用、推动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基础。在创建活动中,要紧紧围绕和谐寺庙创建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教职人员要始终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要积极弘扬宗教优良传统,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要团结引导信教群众进一步树立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着力做到管理方式民主、管理机制有效、管理措施到位,切实把宗教活动场所打造成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满意的和谐家园。

不断深化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把创建活动作为宗教工作的有效抓手,纳入宗教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从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评比表彰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创建活动上水平、上层次;要进一步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引导和服务,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在创建活动中,要始终坚持通过不同方式不断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整体素质;要利用“四群”教育活动对领导干部“六个一”的要求,加强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广交深交宗教界朋友,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引导工作,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积极帮助宗教活动场所解决交通、饮水、用电等一系列实际问题,帮助困难宗教教职人员解决社会保障问题。

责任编辑: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