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维西县人民法院民庭的法官一行4人来到大理州某强制戒毒所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和某和李某经自由恋爱结婚,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婚后,李某染上了毒品,经一次强制戒毒无效后复吸,李某现正在大理州某戒毒所强制戒毒。和某因无法忍受李某的吸毒行为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即向李某所在戒毒所寄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保障李某的权利。考虑到李某处在强制戒毒期间,无法回到维西县参加诉讼。为了妥善解决纠纷,承办法官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于4月15日赶赴大理州某强制戒毒所对这起离婚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在戒毒所里,法官首先向戒毒所的警官详细了解李某戒毒的情况,在不放弃继续进行调解和好但最终不成的情况下,法官耐心地做案件的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和某与李某对离婚都没有异议,但由于李某是戒毒人员,他主观地认为所有的人都看不起他,面对和某和办案法官时一度情绪激动,对和某更是口出恶言,扬言在戒毒成功后要给和某“一点教训”。针对这一情况,办案法官耐心向李某讲解法律知识,劝说其要好好生活,并树立对生活的信心,不能因为和某提出离婚就报复她。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李某转变了态度并配合法官做好相应工作。最终这起离婚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结案。 被告李某原本有和睦的家庭,有充满梦想的明天,但因为吸食毒品,不仅自己被限制自由接受强制戒毒,也使自己和睦幸福的家庭走向了毁灭。 这起离婚案警示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树立对自己及对生活的信心,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杨洪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