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稳步推进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28 09:40:27

香格里拉网讯(通讯员 吴琮三)我州自2009年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细则》《云南省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县、乡两级组织领导,制定补偿兑现措施,严把责任关、公示关、审核关,严格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县级实施方案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各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

加强技术培训。各县林业局在开展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前,对乡镇林场场长、林业站站长、技术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公益林管理及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技术培训,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对公益林管理及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有效推进生态效益补偿金的兑现。

加强政策宣传。工作人员进村后,利用会议、走访农户等形式,宣传公益林管理及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公益林管理及生态效益补偿的各项政策和相关规定,提高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

严格兑现程序。在兑现公益林补偿资金工作中,各县严格工作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公示,使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兑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充分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截至6月25日,德钦、维西两县已基本完成2012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兑现工作。德钦县2012年度应兑现资金为2646.94万元,实际兑现资金2570.31万元,资金兑现率达97.1%;维西县2012年度应兑现资金为2064.37万元,实际兑现资金2039.9万元,资金兑现率达98.81%。香格里拉县采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的所有者补偿费从“惠农卡”中兑现,管护劳务费由各乡镇对管护人员考核后兑现补偿金。目前,该县除东旺、建塘两个乡镇外,其余乡镇的管护劳务费已基本完成兑现,全县2012年应兑现管护劳务费1245.45万元,已兑现932.26万元,兑现率为74.85%。

通过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全州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管护,农民群众自觉保护森林的意识不断增强,森林火灾明显下降,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滥伐盗伐、毁林开荒、违法征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大幅度降低。

责任编辑: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