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赵永新 方韩英) 上半年,香格里拉县工商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落实责任,加强消费维权规范化建设。县工商局以消保股为主,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消费者申投诉。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消费者申投诉26件,成功处理2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 根据省、州工商局的安排,县工商局认真开展“消费满意在云南”各项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经营户参加“消费满意在云南”主题座谈会;2月,与州工商局等部门举行“消费满意在云南”启动仪式。 进一步完善12315“五进”、“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2009年,县工商局在全县开展了“一会两站”创建工作,在全县11个乡(镇)建立了消协分会,在55个村委会,6个村(居)民委员会创建了“消费者投诉站”、“ 12315联络站”(以下简称两站),至目前已创建38个“两站”,“一会两站”覆盖全县各乡镇、各村委会、居委会。从2010年起,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点开展“五进”创建,今后 “五进”重心将向基层延伸。 建立消费者申投诉台账,强化消费维权功能建设。每受理一起消费者申投诉,都由专人按时对处理情况进行登记,目前已在网上办理消费者申投诉17件。 广泛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3月,在红盾护农行动中,县工商局工作人员深入上江乡、金江镇、虎跳峡镇,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展示假冒伪劣商品,介绍假冒伪劣商品识别方法及维权知识。期间,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悬挂、张贴布标及标语口号48条幅;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1000余人次;邀请移动、联通、电信等消费维权单位参加“3.15”宣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