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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江初) 7日,德钦县召开了“8·28”“8·3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制定的 《德钦县“8·28”“8·31”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 会议部署对全县6乡2镇、42个行政村、475个村民小组的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实行“四包”责任制,即实职县处级领导包乡镇和重点村组,其他县处级领导包行政村,科级领导包村民小组,县乡村一般干部包农户。实行“六负责”责任制,即负责政策宣传、负责群众思想工作、负责灾民安置、负责民房重建、负责查灾核灾、负责灾区稳定。 据悉,德钦县民房重建补助标准有所提高,拆除重建户每户补助5万元,在重灾区奔子栏修复加固的受灾户每户补助10000元,其他乡镇每户补助2000至3000元。其他补助资金按省、州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另外,符合信用社贷款条件的,在受灾群众自愿的前提下,为全县拆除重建农户和奔子栏重灾区加固修复户分别提供最高6万元和3万元政府贴息贷款,放贷期限从今年11月15日起至2014年5月15日止。贷款还贷年限为5年,政府全额贴息3年,超出政府贴息期限由借款人支付利息。 会议确定了恢复重建组织实施时间段,拆除重建为2013年11月10日至2014年9月30日。2013年11月10日,全面启动建设,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危房拆除和基础工程施工,2014年4月1日前完成一层施工,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所有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2014年8月30日前竣工投入使用,准备迎检,2014年9月30日前,重建户迁入新居,迎接省、州验收。修复加固户自2013年11月10日全面启动后于2013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迎检。《方案》要求严格实行“三榜公示”,将重建户和修复加固户基本情况在村、乡(镇)、县级指挥部三级逐级张榜公示,以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 会议发放了《德钦县“8·28”“8·31”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手册》,手册详细介绍了恢复重建工作流程和方法。10日起,681名包乡镇、村、户干部将带着党和政府的重托奔赴全县的村村寨寨,与受灾群众一道重建美好家园。 在动员会上,德钦县恢复重建指挥部还与各乡镇负责人和包乡镇领导签订了恢复重建工作责任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