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圆梦惠民生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23 09:53:18

——迪庆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巡礼

● 张锦明 文 / 图

迪庆州领导在州住建局负责人陪同下,看望慰问公租房住户。

在香格里拉县城南郊白塔片区,毗邻州直校区、国道214线西侧,一幢幢崭新的5层大楼拔地而起,在蓝天白云和雪山草甸的映衬下,显得特别耀眼。“公租房设计合理,设施齐全,让人感到非常温馨、舒服,一家人非常高兴,感谢党和政府送来温暖,” 刚搬入新房的阿明说,“在香格里拉打工多年,一直租砖木房居住,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现在的公租房有卫生间、客厅、厨房,居住环境真是舒适。”

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一些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新职工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缺乏住房等问题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和改善住房困难群体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州政府批准,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迪庆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占地200亩,133334平方米,建筑面积16032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2120平方米,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766套,幼儿园1300平方米,管理用房800平方米,商网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绿地面积46667平方米,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层数5层,项目概算总投资33176.18万元,分三期实施。

真抓实干 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2011年9月30日,迪庆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2011年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00套,面积40000平方米,占地面积61.32亩,概算投资6320万元),分四个标段建设。

开工以来,州保障性安居工程指挥部切实加强管理,各施工单位精心组织、昼夜奋战,监理单位强化监督,项目顺利推进,2012 年9月28日完成分户验收,2012年11月7日进行了初步验收。

中央补助3733万元,省级配套333万元,债券转贷资金471万元,地方安排(公积金)689.45万元。工程决算已完成,正进行项目工程审计工作。

2012年,按照云政发【2011】61号精神,实施“两房并轨”建设,建设廉租住房700套、面积35000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00套、面积20000平方米,概算投资11000万元,占地面积68亩,2012年6月1日开工,分六个标段建设,到2013年9月30日前竣工,现在组织装饰装修工作,完成投资100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98%。中央补助资金5316万元,省级配套550万元。一期附属工程建设分两个标段,概算投资2300万元,建设内容市政道路、给排水管网、路灯、绿化、水池、水泵房、配电房等工程。完成总工程量100%。

2013年建设廉租住房640套,面积32000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60套,面积18000平方米,概算投资11000万元 ,占地面积70亩。2013年4月10日开工,分八个标段建设。2013年11月,完成主体工程,进入装饰装修阶段,部分标段达到基本建成,完成投资10000万元,中央补助4158.3万元,配套基础建设资金2873万元,省级配套500万元。附属工程建设概算投资3556.18万元,建设内容市政道路、幼儿园、绿化、供排水管网、配电房、垃圾房、路灯、管理用房等。目前正在抓紧设计施工图等工作。2014年组织实施。

2013年10月22日,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对州级保障性住房一期工程进行总体验收,交付使用。(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4000平方米,820套,22栋住宅楼,5层结构,概算投资8609.9万元;市政道路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概算投资2419万元)

强化组织管理 确保工程进度质量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应保尽保、住有所居”的目标要求,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突出“廉租保底、公租解困”工作重点,切实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时成立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州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指挥部,全面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为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为副指挥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副指挥长常驻项目部,全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工程指挥部等相关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土地、税费、分配各项政策,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切实把保障性住房落实为惠民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廉政合同管理制、施工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以及建设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规划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加强技术指导,强化项目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有效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按质量、按标准实施。

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适时对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坚决防止截留、挤占、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等问题的发生,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安全、透明、高效,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严把工程质量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狠抓工程质量,一是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二是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小组,定期进行检查;三是州住建局负责人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到项目点督促检查。通过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