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马建军) 5月19日,记者在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防范和减少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办依据《香格里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提出八项要求,积极防范和减少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尚未食用过或根本就不认识的野生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也不要采摘被污染土壤或有毒矿物上生长的菌类。 加工烹饪野生菌时,要认真挑选、清洗,不要凉拌生吃,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避免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炒产生有毒物质;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因为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其所含成分会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 餐饮经营单位(户)要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严格执行用沸水先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餐前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至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如来不及就医,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再用硬物刺激咽喉部进行催吐、洗胃处理(但禁用于已昏迷的患者,防止窒息),尽快排除体内未被吸收的残菌或缓解有毒物质的吸收,减轻中毒症状。 医疗机构要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并要求外来务工或旅游人员注意,由于该县地处高原,烹饪条件和平原地区有较大区别,部分可以在平原地区食用的野生菌,在高原地区进行烹饪加工也会引发中毒,请各位外来人员在采摘和食用野生菌前,向当地有经验的人士请教,防止食用后中毒。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管力度,发挥村委会的作用,禁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防止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人员死亡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