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提出十一个方面示范目标任务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27 08:44:57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石显尧) 日前,香格里拉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建设全国藏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在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干部培养、民族法制建设、民族理论研究、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关系和谐、和谐寺观创建等11个方面作出示范,努力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新跨越、共同繁荣发展新跨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跨越,促进香格里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意见》指出,建设示范区将把握好全面统筹,重点突破。坚持战略思考和科学布局,在全面推进全州各项事业发展的同时,从香格里拉县作为民族自治地方发展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的县情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因地制宜,一乡(镇)一策,一村一计,突出民族自治县、民族乡、民族聚居贫困地区等建设重点;立足跨越,先行先试。在全面贯彻落实、充分用好用足用活国家、省和州制定实施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创新突破,率先发展,作出示范;政策拉动,项目推进。将示范区建设政策化、项目化、具体化、责任化,以政策拉动项目,以项目推进建设,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群众至上,共建共享。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的根本利益作为切入点,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团结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建设,确保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意见》还提出了十一个示范目标任务。一是实施民族经济发展示范,实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跨越发展,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创新发展方式,走共同发展的道路;二是实施民生改善保障示范,有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解决贫困问题,充分普及现代文明,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构建香格里拉美好家园;三是实施民族文化繁荣示范,充分发挥文化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各族群众幸福感,增进各族群众相互了解、尊重、信任、学习,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影响力方面的作用,实现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和共同繁荣;四是实施民族教育振兴示范,普及现代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广现代科技,提高劳动者素质,筑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进步的根基;五是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实现资源节约和能源科学优化利用,分享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成果,弘扬各民族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的优良传统;六是实施民族干部培养示范,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扎实、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七是实施民族法制建设示范,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符合实际和行之有效的民族法规,推进民族工作法制化,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八是实施民族理论研究示范,建立民族理论研究基地,形成在全国藏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符合时代发展和现实需要的民族工作理论成果,促进民族理论创新发展;九是实施民族工作创新示范,民族工作保障体制健全有力,民族工作机制运行高效,畅通各族干部群众表达呼声和需求的渠道,密切党和政府与各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十是实施民族关系和谐示范,把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不断发扬光大;十一是实施和谐寺观创建示范,提高宗教事务管理能力,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倡导广大僧俗爱国爱教,不断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