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张丽英) 近日,维西县法院关于丰某某、和某某、刘某某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一审刑事判决书《(2013)维刑初字第35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亮相,这是维西县法院第一份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法律裁判文书。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建设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维西县法院结合该院实际,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细则(试行)规定要求,从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原则、范围、方式、程序、质量方面作了严格要求,确保上网裁判文书规范、质量高。 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重要一环,维西县法院首份法律文书亮相中国裁判文书网,标志着维西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有利于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