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一脉相承,交相辉映。公安机关作为保障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主力军,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开展群众工作、践行群众路线,对于构建和巩固新时期警民鱼水关系、确保一方平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迪庆州公安机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服务和保障民生这个根本目的,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本文以维西县攀天阁派出所推进社区警务为例,探讨思考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的做法。 一、以“村规民约”为抓手,积极创新农村社区警务管理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支持社区警务模式的推广、创新警务运行机制、强化社区警务工作。维西县攀天阁乡派出所顺时而动,开展了创新农村社区警务和社区管理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在攀天阁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攀天阁派出所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创新农村社区警务,用推行农村社区警务战略来实现社会治安管理主体多元化,使公安机关从具体事务和利益冲突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维护社会治安。 (一)建章立制,用“村规民约”来发挥社区内非警方组织作用。攀天阁派出所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行村规民约,加强村民教育和管理,规范村民道德行为,引导村民做一个学法、守法的公民,增强治安管理效果。村规民约形成和实施以来,攀天阁乡民间纠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均得到有效治理,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社区治安管理工作得到了有效加强,警方有了更多的时间、精力去研究、解决其他问题,促进了治安秩序的良性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社区警务运行机制。近年来,攀天阁派出所积极推行州公安局党委藏区农村社区警务模式思路,扎实落实五个“1+N”的警务运行机制。一是“1+N”联抓群众工作,树立“警力+民力”、“民本+警务”的理念,主动融入社区、融入群众,听民之所讲、顺民之所求、护民之所安、解民之所忧,最大限度地组织和调动社区资源,形成群众工作合力。二是“1+N”联调矛盾纠纷,有机融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三是“1+N”联管实有人口,实现人口的动态化、常态化、信息化管理。四是“1+N”联采情报信息,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情报信息采集社会化,努力拓展信息采集的广度、深度、精度,最终实现建立信息化条件下社区警务工作打击、防范、管理、控制、巡逻的工作机制。五是“1+N”联动安全防范,建立与责任区自治组织、政府部门、治保力量的联运、合作、协作机制,以警务室为依托,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点线面结合的布局合理、覆盖严密、动静结合、协调高效的“大防控”工作体系。同时,健全新型社区治安管理体制,社区民警扎根社区,通过进社区、见居民,熟悉辖区人口,广泛利用社区资源,强化信息情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稳定因素,不断加强和改进动态环境下的治安管理和防范。 (三)创新综合治理模式。构筑以社区民警为主导,农村治保会、村委会和农村居民共同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一是严格双重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在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实施了社区民警到各自责任区担任村党总支副书记,以双重身份参与社区工作,落实双重管理。其行政管理、业务指导仍隶属于派出所。社区民警积极参加乡党委政府、社区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全面掌握面上工作情况,切实增加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同时,结合自身优势,主抓社区综治维稳工作,认真分析社情民意,对不稳定隐患提前介入,按时发布警情通报,提醒社区群众注意自我防范。对涉及社区的重大事项,提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排除不稳定因素。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治维稳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攀天阁乡多民族聚居,维稳任务艰巨,按照“全员抓稳定、全力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攀天阁乡综治维稳中心,统一领导全乡维稳工作,大力建设信息联络员队伍,截至2013年9月,已有107名专职信息联络员,负责采集各类信息,实现社区警务网格化信息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警务前移。2013年以来,专职信息联络员共采集各类信息37566条,为派出所提供了大量的治安信息,派出所得以及时掌握违法犯罪动向,化解各类矛盾,维护辖区稳定。 二、实施农村社区警务管理初见成效 受计划经济条件下管理方式的影响,公安机关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计成本、不讲效益、依赖人海战术的管理模式。新形势下,攀天阁派出所创新公安机关管理方式,立足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警务工作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向现代管理模式转变。通过用村规民约整合社区资源,改革警务运行模式,最大程度实现小投入、大收益。 (一)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发生率实现了双下降。开展创新农村社区警务工作以来,尤其是有效实施和执行村规民约以来,群众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学法守法意识进一步加强,违法犯罪行为大幅减少。2013年以来,攀天阁乡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发生数明显下降,截至2013年9月,派出所对治安案件立案11起,查处11起,刑事案件立案3起,侦破3起。与上年同期相比,治安案件下降25%,刑事案件下降33%,治安案件调处率和刑事案件侦破率均达到100%。 (二)维稳工作取得成效,社会环境明显改善,矛盾纠纷明显减少。2013年,派出所共排查出矛盾纠纷303件,成功调解302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9%,对于未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派出所也积极协调力量,做好引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并通过法律渠道得到解决。与2012年相比,矛盾纠纷发生数下降47%。同时,派出所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建立了乡、村、组三级调解网络,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及时调解处理,避免了普通的矛盾纠纷向治安、刑事案件转变或上升为群体性事件,2013年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未出现一起群众上访事件。 (三)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境外渗透得到有效遏制。通过社区警务创新,警察与信教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正常化,合法的宗教活动有序开展。同时,动员群众自发抵制并揭发境外组织的渗透,对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渗透起到了重要的防范作用,平稳渡过了维稳敏感节点期,严防严控了达赖集团等境外势力的破坏、分裂活动。 (四)群防群治队伍得到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取得成效。攀天阁通过村规民约来规范群众的言行,群众遵守村规民约、学法守法意识增强,派出所接警数大幅下降,2013年,派出所接警123起,与上一年相比下降60%。社区民警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和社区安全防范工作,2013年,全乡设立各类调解委员会9个,其中乡调解委员会1个,村调解委员会8个,共有联络员107人;加大治保工作力度,充分调动青年民兵,各自然村和驻地单位均组建了护村队、护校队、护矿队,加强平时管护及巡逻;坚持上访隐患周报制,指定专人包干。 三、创新农村社区警务管理的经验 攀天阁派出所农村社区警务工作的探索实践经验说明,边疆民族地区农村社区警务建设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 (一)党委政府重视是农村社区警务推进出效果的关键。在集边疆、高原、民族、贫困和宗教五位一体的藏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和谐发展任务繁重。攀天阁派出所在压力和困难面前保持清醒认识,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始终坚持把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作为藏区派出所警务改革、建设的中心任务,结合藏区实际,不断探索农村社区警务工作新途径。在州公安局及县公安局重视支持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推动下,《村民道德行为规范“十不准十提倡”》得以出台;社区警务改革模式得以实现。 (二)制度建设到位是农村社区警务推进出效果的保障。制度建设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攀天阁派出所按照上级要求,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实现了派出所所长进乡党政班子、片区民警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派出所民警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不畏艰险、甘于奉献的精神,创造了较好的业绩。 (三)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是农村社区警务出效果的根本。1、创新农村社区警务工作中,村规民约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通过村民大会通过的村规民约,既是村民真实意愿的表示,内容上村民易学易懂,也是维护村民自身利益、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村民能自觉主动地遵守和按照村规民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提高了村民守法意识。村规民约在农村偏远贫困山区,在规范和引导群众言行方面,起到了法律规范所难以达到的不可替代的作用。2、农村社区警务工作中要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村民自治。攀天阁乡创新农村社区警务工作,以群众自治的“十不准十提倡” 为村规民约的核心。在实施过程中,由村委会实施和执行,而监委会成员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体现了村民参与,对扣分、加分和处罚、表彰,均由监委会负责执行并及时张榜公布,村民可清楚掌握并监督村委会工作情况和效果,及时保障自己的权益,有利于农村群众主人翁意识的培养和成就感的生成。3、农村社区警务要以服务带动管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攀天阁乡民族聚居,地广人稀,民风淳朴,出现矛盾纠纷时多以自己习惯的方式来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对执法的民警有排斥和抵触想法。农村社区警务工作的有效开展,社区民警必须真正走进群众中去,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这就要求社区民警要为群众服务,打消群众对社区民警的疑虑,在此基础上开展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和社会面控制工作才会事半功倍。攀天阁乡以“十不准十提倡”村规民约为抓手创新农村社区警务工作,收到了降低发案数、减少矛盾纠纷数、实现藏区稳定的成效。 总之,在推进农村社区警务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探索中,介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村规民约具有一定权威的民间规范,约束和规范着村民的行为,调整着一系列的社会关系。(王福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