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稳定 建设和谐迪庆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0 09:37:27

——二论深入学习贯彻州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

州委七届八次全会提出依法维护稳定,建设和谐迪庆的要求,这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藏、依法治省在迪庆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州委全会精神,把依法治藏、依法治州的理念贯穿到维护藏区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中,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解决维护稳定中出现的问题。

近年来,迪庆州在维护稳定、建设和谐迪庆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走在全国藏区前列,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成绩,继续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增强忧患意识,提高工作能力,依法推进全州维护稳定工作,建设和谐迪庆。

依法维护稳定,建设和谐迪庆,群众是基础。要在全州范围内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及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要把普及法律知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州的基础性工作,推动社会矛盾解决建立在法治基础上,以法治之匙开启维稳难题之锁。要推进全民守法,构建全方位的法治教育体系,在内容上、手段上、对象上、载体上不断创新,突出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提高法律意识,努力做到公民人人懂法、个个守法。

依法维护稳定,建设和谐迪庆,干部是关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制定突出藏区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和细则,使立法成为分配社会利益、调整社会关系和处理社会矛盾的基础。推进依法行政,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建立健全各项依法决策机制,依法维护稳定。推进严格执法,强化执行“4+1”工作方法,处理好维权和维稳的关系,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程序整治等专项活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依法维护稳定,建设和谐迪庆,队伍是保障。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加强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法律服务建设,打造高素质的法治理论人才队伍,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只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才能有效地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加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行为的监督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迪庆日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鲍江平